今年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即將開始了,想要考研的同學當然都十分關注,有的同學甚至已準備好了報名費。而系裏突然要求每位欲報考的同學都要寫出書面申請,接受系裏的審查。系裏對一些曾受到過“處分”的或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同學不予“審批”通過。我不知道其他高校是否也有類似政策,反正我是很不理解,儘管我的身體很棒也並未受到過任何處分。
曾受到過處分的同學可能是因考試作弊、與別人打架、嚴重曠課等,都是違反了校規校紀的。學校當時也肯定對其進行了一番苦口婆心式的說服教育。經過學校教育,這些同學也許打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並決定以實際行動證明這一切。這些同學爲考研已經辛辛苦苦地準備了近一年,可學校卻來了這麼一個“決定”。想到一年的含辛茹苦要付諸東流,一些同學肯定會想不開,心理脆弱的同學甚至會因此做出格的事而釀成悲劇。我想學校也不願看到這一結果,因爲這顯然已經違背了學校教育的初衷。
從另一角度看,受教育權是現代人的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因此考研也是每一位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權利。國家也規定凡符合基本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都可以報考研究生,沒有規定說要受到各自學校的批准,也沒有說受到處分的同學不能報考。那麼學校的這種干涉顯然是剝奪了一些學生的受教育權,也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胡洪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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