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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日前公佈:2002年本市普通高校將繼續試行春季招生改革,招生計劃1875名,其中本科1155名,高職(專科)720名。與2001年相比,明年春季招生的考試科目和錄取辦法都有較大變化。
除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讀學生外,凡符合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條件的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含藍印戶口),具有高中畢業證書(包括同等學歷),身體健康者均屬此次招生對象。考生直接到戶口(在職職工在工作單位)所在區縣的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當年從高校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學生不能報考。爲使明年春季高考與今年秋季高考相銜接,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綜合能力測試(以下簡稱“綜合”),考試科目實行“3+‘綜合’+學校選考科目”。
市教委將從明年春季招生起擴大高職(專科)院校的招生自主權,即各高職(專科)院校自主決定該校的三門統考成績報考資格線,按事先公佈的方案並根據3+“綜合”的成績及其它綜合評價指標進行自主錄取。
凡參加春季招生考試的報考本科院校的考生,語、數、外三門總分必須達到本市劃定的報考資格線以上,同時“綜合”成績取得C等級(含)以上的,可選擇報考一所或者若干所高校;若同時被多所高校錄取,可自主選擇一所高校報到。報考高職(專科)院校的考生,達到本市各高職(專科)院校公佈的資格線以上,同時“綜合”成績取得C等級(含)以上的,可參加相應各院校的錄取。招生院校按標準錄取新生,如不滿額,餘額計劃可放到秋季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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