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上小學的外甥在院子裏寫字,邊寫邊念“打——打——打人的打”。我聽了心裏不覺一驚,纔多大點兒人怎麼就知道打人。於是問他:你寫的“打”字可是“打掃衛生”的“打”?他搖頭說不是,是“打人”的“打”。我說也是“打掃衛生”的“打”。他辯解說不對,這是他們老師說的。聽了這話我心裏頓時不是個滋味,是呀,老師說得怎麼會有錯呢?這小孩子就知道崇拜老師,一言一行惟老師是尊,豈不知這老師怎麼能教孩子“打人的打”呢?
無獨有偶。一日坐在公共汽車上,旁邊有一位父親懷中抱着一本《看圖識字》,教女孩認字,口裏唸的正是“打——打——打人的打”,那孩子也跟着念道。我愕然。
翻開商務印書館學生用《新華字典》,“打”字有不下於4種解釋,僅其作爲動詞表示各種動作,就有打傘、打井、打蠟、打毛衣、打糧食、打電話、打掃衛生等等。爲什麼作爲老師和家長偏偏就挑選了“打人的打”來教給孩子呢?這僅僅是偶然嗎?倘若如此,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教給孩子諸如“殺人的殺”、“咬人的咬”、“吃人的吃”等等一系列以人爲目標或打擊侵犯對象的詞語呢?在孩子幼小和純潔的心靈中,我們不能播下美好的種子,相反,卻要爲他們埋下暴力的孽根,這難道不是我們做老師和家長的錯誤嗎?我們不能教會他們與人爲善的傳統美德,卻教會了他們“打人的打”。
當然,你也可以說僅僅一個字,一個詞語,值得這麼小題大作嗎?但我可以說正是通過這麼一個字、一個詞語,我們在孩子的心靈上撒下了暴力的種子。尤其是在今天,許多帶有暴力、黃色內容的現代精神毒品正通過遊戲、卡通、網絡等渠道悄悄地吞噬着孩子的心靈,在這個資訊越發達、孩子的精神食糧越是日益匱乏的時代,難道我們還能視而不見,還能教給他們“打人的打”,還能繼續這種暴力啓蒙的教育嗎? (文/楊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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