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結束的全省基礎教育工作會議上,福建省政府正式頒佈《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決定加大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力爭在年內全面落實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爲主的新體制,以確保將切實加大對教育特別是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立爲長久之策。
近年來,隨着經濟飛速發展,福建省委、省政府深感人才滯後已成爲制約全省未來發展最大難題。爲此從“九五“以來,福建省財政累計安排教育事業費237.63億元,比“八五”增長1.3倍。1999年福建省委、省政府還出臺《關於加快實施科教興省戰略決定》,要求從1999年到2005年逐年提高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所佔比例,年平均不低於1.6個百分點,其中前5年分別按不低於1、1.5、1.7、1.8、2個百分點安排。據統計,由此這7年間將可累計增加教育投入30多億元。
大量的資金投入直接加速了福建省基礎教育的發展。1999年福建省通過國家“兩基”達標驗收,成爲全國第9個實現“兩基”目標的省份。到去年該省小學入學率達99.85%,初中入學率爲105.7%,每萬人初中在校生數位居全國第4位。與此同時,他們還全面完成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所規定的12個項目縣、224個項目學校的建設。
儘管如此,由於基礎差、底子薄,福建省教育基礎特別是農村初中仍面臨極大困境。據統計,目前該省農村初中在校生爲196.26萬人,尚缺教室2200間。而到2003年入學高峯時,在校生還會再淨增24萬人。爲此,按照此次出臺的決定,福建省採取多管齊下繼續加大對教育投入力度。其中省財政將從今年到2005年在現在教育經費存量中,通過支出結構調整來增加對基礎教育的投入,保證“十五”期間省本級財政用於教育基礎建設的經費不低於2億元,並重點用於農村中上小學危房改造、佈局結構調整及經濟欠發達地區改善辦學條件。其次福建省政府還決定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基礎教育捐贈,捐贈者可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其中對納稅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將可在其應納稅額中全額扣除。據統計從1991年以來,福建省已累計獲得社會捐、集資辦學經費62.94億元,佔同期財政撥款的50%以上。 (記者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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