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起,我國就採取從政府角度對大學進行分級的做法,劃分重點大學與一般大學。這種評估目的指向性明確,社會影響大,成爲管理高校的一個重要手段。這種做法也存在嚴重的不足。政府本身是高等教育的投資主體,總投資量的不足與分配方向的有意傾斜,使得投入與產出(評估結果)互爲因果,完全由政府主導。
目前更引人關注的是從社會的角度對高校的評估與排序。近10年來,這項活動發展較快,逐漸形成一定的影響。其內在推動力在於,社會需要了解大學,大學需要藉此提高知名度,中國高校需要融入國際性大學評估體系。
現狀與不足
現試就近年來國內影響較大的幾種評估系統作以分析。
一、《中國高等教育評估》期刊自1995年起按學年發佈“中國高等學校排行榜”,實際上是位列前30名的大學排行榜。使用的指標是辦學條件、學科建設成果、學生質量,數據採集方式是各校自報、公開統計資料及社會聲譽調查。以1994—1995年爲例,上榜的30所大學當然夠格,這表明指標體系的科學性,但從排序看就值得商榷了。舉幾個反常的例子:公認穩居中國大學前5名甚至前3名的中國科技大學被排在第12名,公認爲最好的社會人文科學的學校中國人民大學、最好的醫科學校北京醫科大學分別列第25、28位,前10名中工科學校竟佔了7所。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可能是評價指標“辦學條件”中涉及學校規模的因素權重影響太大。
學校以多大規模爲宜這是學校當局根據多方因素長期調節來確定的,培養大量學生固然是對社會的貢獻,培養少量但素質很高的學生也是對社會的貢獻。今後隨着政府對高校規模限制的日漸削弱,學校將更加自主地確定自己的規模。在國際範圍內,既有頂尖的超級規模大學,也有規模小得多的頂尖大學。以學校的規模作爲指標似乎不當。
二、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研究與發展成果評價”按年發佈,以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活動情況爲指標,不限於“成果”,也包括“投入”,數據來自公開的統計資料。整個體系的特點是指標細、數據多、計算複雜,即使能妥善解決綜合計量的問題,仍有不足之處。主要是關於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問題,如學術專著的認定、論文級別的劃分都是複雜的問題。有一些科技獎勵,在計量時也難以處理。如獎勵對象有的是人員、有的是成果,有的獎勵不定期或分期不明,獎勵級別的不確定,部委所屬司局的獎勵被放大成部級獎、行業協會與專業學會的獎勵被附會成部級獎。此外科技設獎也存在過多過濫的情況。科研經費統計中的主要問題是處理重複計算與區別經費來源。在該排行榜中可看到這樣的反常例子:某校經費排第45名總排名第10名,某校經費排第8名總排名第47名,反差極大。以上關於經費的問題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尤顯突出,與自然科學研究相比所需經費的數量級也不在同一水平。
三、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發佈的論文排行榜分爲4種,即《科學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技會議錄索引》(ISTP)與國內科技期刊。它的指標與數據採集可謂鐵定,目的很明確,即單項實力的比較,可以說在它所要說明的範圍內該體系是非常公正、權威的。值得研究的是:第一,爲在國內期刊發表論文數與學校的規模有顯著的正相關關係,爲消除這一影響,建議入選刊物數量壓縮一半;第二,目前有論文入選SCI、EI、ISTP的學校不多,論文數量很少。以1996年爲例,SCI收錄論文的學校共334所,其中一半學校僅收錄一二篇論文,對於這些學校再進行排序已無意義。
目前的評價體系需從多方面改進:不以學校規模作爲評價指標;嚴格界定科研活動產出指標;科研項目只宜統計有重大影響的;科研獎勵也只宜統計幾種有重大影響的;科研經費指標應取很小權重或取消;重要科研獎勵、重要科研項目改用累計計算的辦法;統計數據應以權威機構公佈的爲準。
改進的方向
進行大學的評估與排序很有必要。首先是爲社會用人、公衆消費提供選擇依據,隨着中國高等教育規模的擴大、市場經濟的發育健全,會變得更爲重要。如果預見到高等教育投資體制的大轉變,則評估結果也會引導投資主體(政府、基金會、企業、個人)的投資傾向。評估與排序又是中國高等教育融入國際體系、促進國際交流的先決條件。與國際通行的做法比較,我國大學亟待改革之處很多。評估對於我國大學加強自身建設的作用不可低估。
設計評估指標體系應當有分析、有試測。要十分清楚地說明體系與指標的目的的指向,將一所大學排第幾位,是說它什麼方面好什麼方面強,而不是籠籠統統的。例如各種檔次的論文總數多能說明什麼問題?科研經費多能說明什麼問題?選取參照物對體系進行試測是簡明有效的檢驗辦法。可以根據指標體系的目的指向性,確定若干所大學作爲鑑定樣板,當評估結果與其吻合度較高時認爲滿意,對出現的個別反常現象應有合適的解釋。
指標內涵非常明確、數據採集很容易的單項評估應該予以重視。單項目評估雖然只從一個側面考察學校,但它的積極意義首先在於指標硬、可信度很高;其次,單項評估的結果可以成爲綜合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
多種評估指標體系並立的局面要求制定共同遵守的規則。不同的指標體系有不同的視角、數據採集方式及計算方法,自有其一定的道理。多種體系的並立可以互相印證評估結果,對於達到評估目的有積極作用。一種體系能否具有公正性、權威性,爲政府與公衆所矚目,須作長期不懈的努力工作。
目前多數評估方案實行時間不長,知名度尚不高。但更加重要的問題是中國大學評估與排序的“遊戲規則”有待建立,首要的是評估方案的立項管理與評估結果公佈的規範化。評估方案的制定應列爲管理類的科研項目,無論立項來源的級別如何,都要執行項目管理的一般程序。例如項目的目的意義,研究現狀分析,研究方法,指標內涵,特色與創新之處,已有研究基礎等,當然項目的主持機構、主持人及項目組成員也應是明確的。
評估結果通過適當途徑公佈這是評估工作的重要一環,其意義不亞於評估本身。現在常見到一些非專業性的大衆媒體報道中國大學排名,既不註明來源又不知道依據是什麼。應當防止這種混淆視聽、誤導公衆的情況發生。評估涉及學校的聲譽,任意發佈一些來路不明的排名還可能引發侵權訴訟。作爲全國性學術團體的中國高等教育評估研究會可以發揮主導作用,例如選定一種刊物集中公佈評估結果;接受各校授權,對隨意公佈評估結果或故意隱去評估機構、指標、年度等重要背景者提出交涉。即使是按照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所獲得的評估結果,也不必大肆炒作。炒作評估結果只會扭曲大學的形象,導致大學與公衆對評估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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