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政府今年9月份頒佈實施的《西藏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中提出,堅持“兒童優先”的原則,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提高各族兒童的受教育水平。
綱要提出,西藏自治區兒童教育事業的目標爲,到2010年,實現西藏0—3歲兒童早期受教育率達到30%以上;主要城鎮基本滿足3—6歲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農牧區接受學前教育率達到50%以上;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使小學入學率達到97%以上,輟學率控制在2%以下;積極發展特殊教育,力爭使殘疾兒童小學入學率達到60%以上,輟學率控制在5%以下;建立適應新世紀需要的現代化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舊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寺廟壟斷着教育,適齡兒童入學率不到2%。1993年,西藏自治區政府結合西藏的實際,頒佈了西藏第一部以兒童爲主體、促進兒童發展的自治區級行動計劃——《九十年代西藏兒童事業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的頒佈實施有力地促進了西藏兒童受教育事業的發展。西藏小學兒童入學率由1990年的44%提高到2000年的85.8%;小學完成率由1990年的49.1%上升到74.7%。
2000年12月1日,西藏第一所特殊教育學校正式掛牌成立。目前,這所學校共有來自西藏各地方的學生67人、正式教職工15人;學校設有1個二年級教學班、3個一年級教學班、1個視障班等共5個班,開設了語言訓練、藏文、數學、閱讀、寫字、思想品德、體育、美術、手工、說話和定向行走等課程。
近年來,西藏的少先隊事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以推進少年兒童素質教育爲重點的“中國少年雛鷹行動”和以倡導團結友愛、互助互學爲主題的“手拉手”活動等取得了積極的成效。西藏自治區先後有2名少先隊員獲全國“十佳少先隊員”稱號,20名少先隊員獲自治區“十佳少先隊員”的稱號,100多名少先隊員獲得全國和自治區級的其他各類獎項。
爲了實現新時期《西藏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所提出的兒童教育事業的目標,西藏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確保教育經費,加大教育執法力度,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多渠道、多形式發展幼兒教育,探索非正規教育形式,確保殘疾兒童、孤兒和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權利。
西藏自治區財政預計在“十五”期間將爲《西藏自治區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和《西藏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的實施安排資金940萬元左右。 (記者邊巴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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