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一直是在老師和家長的表揚與肯定中長大的。這種肯定與表揚對孩子的成長有激勵作用,但如果失當也會產生負效應。某些孩子惟我獨尊、盲目自大,往往都與家長的過度寵愛、言過其實的誇獎有關。有鑑於此,我們在表揚和鼓勵女兒時特別注意了適度的問題。
我們對孩子進行表揚的標準不是考試的分數,而是重在肯定她的努力程度、進步幅度、能力的提高以及成績的“含金量”。
我們在表揚孩子時,也從不把她肯定得過高過滿。從不使用“最優秀”、“最拔尖”之類的詞語。也從不隨意貶低別人的孩子,而是鼓勵她多向其他同學學習,看到自己的差距。
我們在鼓勵孩子時,也從不許願,搞金錢刺激。比如許願考試排名第一獎勵多少錢或買件什麼東西等等。那樣做容易模糊孩子的學習目的,甚至會使孩子爲“物慾所累”。(鬱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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