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訊 日前,天津市武清區法院南蔡村人民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名譽權案件,該案是因學生未完成作業而被老師指使全班同學打耳光引起的訴訟。
原告李虎訴稱,2000年6月,他因沒有完成家庭作業被老師訓斥,被告趙英老師將原告叫到講桌前,讓全班每一個同學輪着上來打他耳光。該班主任還聲明,誰打得不響就讓全班同學打誰。就這樣全班28個同學每人打了他兩個耳光。此後,原告精神恍惚,怕同學笑話,不願上學。
爲了不讓家長知道,原告每天都和其他同學一樣早早到校,然後到其他地方閒逛至放學時回家。這種情形持續了約一年半。直到今年期末考試,原告又未到校考試,方被家長知曉。原告及其代理人認爲,原告作爲小學生,心理承受能力不強,遭受如此侮辱性的打擊,精神幾近崩潰。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賠償金30000元。此案將於擇日宣判。
■李虎:老師帶頭打我
李虎傷心地說,是班主任先打了他兩個耳光,然後,讓同學輪流打他的。有的同學不願打,她就大聲喊,誰要是打的不響就讓同學打誰。
李虎的個子是全班最高的,平常誰也不敢惹他,一下子讓全班同學打,感到特沒面子。從此,他開始討厭上學,怕再犯錯誤還捱打。
■趙英:我沒打,是他自找的
趙英一再表態,那都是李虎自己的意思。因爲在事發的前一天,李虎就沒完成作業,那已經是他十多次不寫作業了。他向她保證一定完成作業,否則讓全班同學打他嘴巴。誰知第二天,他又食言了。他告訴她,因爲昨天玩遊戲太晚了便沒寫作業。於是,她把他叫到講臺。這時,李虎主動號召同學都來打他。也就發生了部分同學打他一事,其實同學們不過是摸了摸他的臉而已。
■學校:我們已經仁至義盡
參與訴訟的學校負責人認爲,他們不應該承擔連帶責任。雖然他們承認李虎被同學打這一事實,但在案發前他們根本就沒聽說過這件事。當有人反映時,他們立刻採取了相關補救措施,分別在鎮教師會、中心教師會、校教師會讓趙英做了檢查,同時有關部門也給予了趙英開除、查看、留用的處罰。學校還讓李虎在五、六年級任選一班,以免他因逃學而留級,並免除了他一年的學雜費。他們認爲,這一切已經仁至義盡。(涉案人員均化名)(見習記者王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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