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因為捕風捉影的流言蜚語,今年25歲的中科院化學所在讀研究生敖志剛,竟將女友殺死在宿捨門口,自己隨後服毒自殺未遂。日前,北京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敖志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父母各項經濟損失3萬元。記者自法院了解,目前,法院審理的普通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案件中,像敖志剛一樣的高學歷人員犯罪案件增長迅速。
據了解,敖志剛出生在湖北農村,父親脾氣暴躁,與母親經常發生衝突,但敖志剛極受父母寵愛。在此環境下,敖志剛形成了任性急躁,好面子,遇挫折時情緒反應激烈的性格,有時甚至產生自殺的念頭。但其聰明、刻苦,學習成績非常優秀,1998年考入中科院化學所研究生班。1999年7月8日他與中科院另一研究所的碩士研究生張某正式確定戀愛關系。去年1月,敖志剛聽說張某與別人『打得火熱』,便懷疑張某,為此與張某發生過爭吵、責罵,張某逐漸疏遠敖志剛。敖志剛焦躁之下,選定兩人有紀念意義的7月8日在張某宿捨找到張某欲恢復兩人關系,談了數個小時後,張某仍不同意,見周圍有別人,敖志剛為了『維護』自己的自尊心,『怕丟面子』,抽出准備好的尖刀猛刺張某胸、腹、背部數刀,致張某被刺破胸壁,傷及雙側肺部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楊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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