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全國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28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遼寧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雲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2001年法律碩士專業招收的對象是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爲非法學專業的學生。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同時,2002年各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學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試辦學校不再爲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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