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考生關注的全國首屆MPA聯考的錄取規則,終於在考生分數公佈半個月之後出臺。昨天,記者從全國MPA教育指導委員會祕書處瞭解到,《關於2001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已經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發到各招生單位,其中規定: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複試提檔線標準爲四門全國聯考總分不低於240分,西部地區考生不低於230分,單科分不低於40分。
按照這一標準,各試點院校確定複試名單後,再組織考生進行政治理論考試和麪試,面試的時間爲本月底或下月初;至於複試的具體時間、複試的內容和是否進行面試,都由各院校自行確定。但是,錄取的過程中,在保證符合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要嚴格按照公務員和非公務員之比爲4比1的標準,不過根據國家人事部的文件精神,軍人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部門如政協、人大、婦聯、作協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委辦局的垂直管理部門內的工作人員,將視同公務員對待。 (記者丁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