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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起,山東省將全面啓動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免考制度。這是山東省教育廳爲全面推進普通高中實施素質教育而實施的措施。
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實施素質教育卓有成效,社會信譽高,經教育部或省教育廳驗收通過的省級規範化學校、國家和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連續3年會考合格率達100%的學校,全體學生的全部科目免考。參加全國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三等獎或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獲二等獎及其以上的學生,其獲獎科目可以免考;有重大發明創造、獲國家級科技獎或省科技進步發明一等獎的學生,與發明的科學原理相同或相近的會考科目,可以免考;獲省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等級證書的,其信息技術科目可以免考。所有免考學生的免考科目,成績一律記及格等級“C”。
這一制度實施後,山東省會考辦將加強對免考學校的監管,不定期進行抽考。對抽考合格率達不到98%的學校,取消其免考資格。(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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