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簡直就是被‘賣豬仔’!”今年9月,12名被南大專修學院中專部錄取的學生在交了6938元學雜費後,被“倒賣”到另一所學校,而該校則從每個學生頭上“盤剝”了2000多元!在記者半個多月的“窮追猛打”下,這所學校終於向學生“認錯”。12月24日,該校向10名學生退回了1500元(另兩名同學因其中一張單據遺失未得到退款);就在昨天,接收這12名學生的學校也補給每個學生638元。這12名學生昨天下午高興地打來電話:“我們可以放下包袱讀書了!”
這單“賣豬仔”事件基本解決了,這羣孩子慶幸得到了媒體的介入。但媒體終究只是媒體,在一單單個案、一次次投訴背後,這種現象將止於何處?
一怪:18人同班不讀同一專業
近日,記者接到學生投訴後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以下是學生們的訴說:入學前,南大專修學院招生人員向我們表示:學校已招100多箇中專生,環境優美、設備齊全、師資雄厚等等。8月30號,我們到學校報到,在交了6938元的學雜費後卻發現:整個中專部一共才18人!學校當時還對我們說:其他人過幾天就會到。
然後,我們又被拉到所謂西校區上課住宿,什麼“漂亮的教學大樓、電子實驗室、微機室”純屬子虛烏有。怪!總共就兩棟樓房,教室是由乒乓球室改成的,裏面什麼東西也沒有,連課桌椅也是我們自己從別的教室搬來的。
更可憐的是,18人分在同一個班,當時大家報的專業都不同,4人讀經貿英語、3人讀會計電算化、10人讀計算機、1人讀幼師!
我們真的後悔極了,但騎虎難下,學費已經交了,只能硬着頭皮讀下去。
在南大我們就見過一個班主任老師。9月1日,班主任給我們上學前教育課,大肆吹噓學校光榮歷史。我們問他:“爲什麼不上課?”他回答:“每個學校都要上學前教育,明天上課。”9月2日仍沒有上課。我們質問他爲什麼不上課,他支支吾吾說,“明天上,明天上。”我們十多個人就在教室裏呆呆地坐着。我們問有沒有教材,他則說教材還沒到。9月3日,學校才敷衍似的發給我們每人三本書:一本97版的《英語》、一本98版的《數學》、一本《數學練習冊》。之後,班主任給我們上了兩節數學課。以後幾天,我們只有在教室裏這麼幹坐着,要不就乾脆回宿舍睡覺去。
二氣:無奈轉學反扣三成學費
我們氣憤啊,可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我們都還小,家又離得遠,有韶關的、汕頭的、惠東的、茂名的……好多同學半夜裏偷偷地哭了。交了這麼多錢,原想好好學些知識,哪想到學校竟然是這個條件?明顯是貨不對板啊!於是,同學們紛紛向學校提出退學,不料學校死活不肯,說是讓家長來。
於是,我們家裏人從大老遠跑來,學校還是蠻橫地說:“退學費是不可能!”這時候,學校口口聲聲答應幫我們轉校。起初學校帶我們去了一所××專修學校,該校是由一所老人療養院改成的,交通也不方便,我們都不願意去。此後,學校又向我們推薦了另外兩所學校,我們再也不信,就沒有再去看。
我們很着急,都想盡快學習,只好自己去聯繫新的學校。我們12個人去了華×學校兩次,覺得不錯。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南大同意我們轉學,有關負責人向我們承諾:“我們會把你們交的全部款轉過去,到新的學校一年內不用再交任何費用。”其他同學去了別的學校。
9月10日,我們12人開始在華×學校上課,我們一直天真地以爲我們交給南大的6938元學雜費已全部轉了過來。直到10月1日,我們無意間得到消息:“南大隻轉給我們現在的學校每個人4500元。”
天啊,我們在南大專修學院什麼也沒得到,完全是受騙上當了,他們憑什麼賺取了我們每個人2438元呢?這樣做不是大發“生源財”嗎?我們不服啊!
三苦:討說法不理不睬當透明
於是,我們12位同學數次到南大專修學院登門討說法,可以說是吃盡了苦頭……
第一次是10月份去的,南大的領導和老師開始對我們愛理不理的,還抵賴說:“學校早已把你們交的所有錢轉入新的學校了。”直到我們拿出了華×學校出具的轉款證明,他們才肯跟我們“談判”。我們要求見董事長,董事長根本不理我們,他吩咐幾個老師和我們談條件,自己便離開了。於是,幾名老師搞起“車輪戰”。他們態度都是冷冰冰的,有一名老師態度特別惡劣,完全把我們看成討厭的追債鬼,被我們問急了,他便惡狠狠嚷道:“你們這是什麼態度!”他把筆一擲,一拍桌子走了。
12月4日,我們又去和他們交涉。一直站在辦公室,苦等了兩個小時,可是壓跟沒人理睬我們,簡直是當我們小孩子是透明的。我們生氣地說:“學校爲什麼不給我們答覆,我們找律師去。”那裏的老師竟然恐嚇道:“去告啊,去告啊!隨便你們找誰我們都不怕!”到最後他們又放出一句話:“一週內給你們答覆。”可一週過去了,我們卻一丁點消息也沒有。
這些天來,大家憤怒不已。我們家裏都不寬裕,東拼西湊送我們來讀書已經是很難了,我們離開南大完全是南大不能開班,迫使我們走的。現在我們還有雜費要交。我們也不知道該找什麼部門反映?該怎樣討回這個公道呢?
透露行規:學雜費裏有2000元招生費!
本月12日,記者來到位於海珠區的南大專修學院,採訪了學院的有關人士。
鄧副院長先是向記者訴苦水,“我們民辦學校辦學難啊!”“我們不像名牌大學那樣生源不斷,要吸引學生來讀書真不容易,你看,要在報紙上登廣告、派人到基層做宣傳、打電話到學生家裏做工作、與各地的招生單位協作……這些費用起碼2000多元一個人。”
記者追問:“那你們當初爲什麼對學生說會把他們的學費全轉呢?”鄧副院長口口聲聲地大講起了民辦學校的“行規”:“有些話不能跟學生說白,是吧?這十幾個學生是我們辛辛苦苦動員到這裏來讀書的,我們肯定要收招生費了。”“誰不知道這個‘行規’?其實,每所民辦學校學生交的學雜費中,都有800至2000元的錢是作招生費。”
鄧副院長接着說:“兩所學校當初洽談轉學事宜的時候,華×學校的沈校長主動提出南大可以少轉一部分學費。大家心照不宣,言下之意就是說南大可以扣下招生費。這一做法早就是不成文的規定。”
南大招生辦主任還表示,學生來追回費用一事全是因爲華×搞“二次收費”引起的。而這次收費的項目中有公物押金、實驗費等四項跟南大的收費項目是重複的,不應該再向學生收取。據他稱,南大專科學院是廣東省教育廳1999年批准辦學的,辦學內容爲培訓、大專、本科。記者提出疑問:“中專辦學是什麼單位批准的?”他的答覆是:中專是與廣州電大聯合辦學的,不需要批准。但因爲今年9月的首次招生不成功,也就沒有再繼續走聯合辦學的路子。
記者隨後又採訪了12名學生現就讀學校華×學校沈校長。他向記者表示:“學生向南大追討被扣下的2000多元,與本校根本沒有關係,完全是學生覺得自己被愚弄被欺騙。我們現在要向學生收的公物押金、就業安置費,都是屬於自願交的項目,學生可交可不交。”據沈校長說,他們以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個醫務專業當時只招到了7個人,學校便根據他們的要求將他們轉到滿意的學校,最後將所收的費用一分不差地退回給學生。
記者手記:當教育碰上僞劣……
這是一羣抱着美好憧憬的孩子,一踏進學校的大門,所有的幻想開始破滅粉碎了。他們一次次地與大人們抗爭,儘管不免有些膽怯,儘管是那麼孤立無援。當和記者談起這三個月來的遭遇,每個人都是臉色陰沉佈滿苦澀。臨走時,他們緊緊拉着我的衣服,一遍遍地說:“記者姐姐,你一定幫幫我們啊。”並把我送出好遠好遠。
想來這些被騙的經歷已不可避免地給他們的人生帶來挫折和灰暗感。其實有類似經歷的人又何止他們12位同學!
今年8月我曾採寫了《高州有培訓學校誑騙學生》一文,此後接到了大量來信,寫信的大多數農村家長和孩子,字跡歪歪扭扭,表達的是同樣難言的隱痛:“總想讓兒子學門技術,東借西湊了7000元來讀書,來了後發現根本不是廣告上那回事,多次要求退款,但都被拒絕了,學校還恐嚇我們,我找誰投訴都沒用,只有捲鋪蓋回家,怎麼辦啊?”“我們一交完錢就後悔了,學校只給了我們一場破碎的夢,退不回錢只好在學校呆着,現在學校的種種劣跡,我們敢怒而不敢言,救救我們吧!”……
夠了,面對一封封沉重的信件,我們忍不住想要問:如果受騙買到假冒僞劣的“教育商品”,只能是自認倒黴嗎?畢竟這些孩子——無辜的受騙者——初諳世事,只不過是無真正自我組織保護的散狀的個體存在,面對“學校”強大的“組織力量”,他們所能採取的合法抗爭措施又有什麼呢?這樣力量的完全不對稱似乎註定他們是被欺辱的弱者!難道他們只能暗自垂淚,只能苦苦掙扎……
權威說法:退費“剝一塊”完全不合政策
本月17日,記者就該問題走訪了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該處負責這一事務的關奕佳先生認爲,南大專修學院的做法是完全不合政策的,並當即打電話到該校過問此事。他介紹說:“南大專修學院因爲本身的原因沒法開班,按照國家、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學校應該退給學生全部學費。如果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校不僅要退還所有學費,還要貼上利息。學生甚至可以就學費差額問題向法院起訴。”
他表示:轉學費用多少可以由這兩家學校商洽決定,但南大不應該收學生費用。按照成人高等學校退學退費規定,學生不願意轉學的,應該全額退還學生學費。因爲現在沒有對民辦中等教育(中專)的具體規定,所以只能按照高等教育的辦法來適當處理,明年初教育廳將會修改、完善有關規章,使其更合理、適應面更廣。而據瞭解,南大的辦學許可證並沒有辦中專的權限。
《廣東省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學生退費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機構應退回所收的全部(含學費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支費用)。其中第4點情形爲:學生報讀的專業因教育機構生源少開不成班而又不願意轉讀其他專業退學的。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中規定:學生沒有在教育機構參加學習的,全部退回所收的學費和住宿費。(記者餘穎實習生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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