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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以收取“校園保護費”爲名,劫掠了100多名中小學學生錢財的搶劫團伙,日前在貴州省興義市落入法網。此前,該市已經出重拳打擊這一犯罪,而“校園保護費”仍舊屢禁不止。
所謂“校園保護費”,就是指社會青年或高年級同學,依仗武力、暴力相威脅,逼迫低年級同學定期交納一定數量的錢物,供自己揮霍。
興義市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這一團夥被破獲後,令人吃驚的是,除主犯外,50多名成員均是17歲以下的社會無業青年和在校學生,最小的才11歲。兩年間,他們分片包乾,收取中小學生的保護費,打傷5人,涉嫌非法斂財1.6萬元。
興義市延安路小學校長羅瑞文對記者說,該學校地處城鄉結合部,學生來自四面八方。早在兩年前,就知道有人在學生上學、放學的路上,收取5元、10元甚至100元的保護費。他們還拉一些高年級同學入夥,封其爲小頭目,負責收取整個學校的學生“保護費”。
這個有着1083名學生的小學,陷入了收取“保護費”的恐慌之中。班主任鄧家英發現有的孩子上課走神,一問,孩子就止不住淚水往下流。原來,他們被收取保護費的時候,還受到了威脅,如果對教師、家長披露,就會遭毆打。
年剛16歲,參與收取“保護費”的李響(化名)說:初二時,被一名同學欺負,壓抑在心又不敢告訴老師、家長。有一天,社會上的青年來學校收“小兄弟”,他們說只要跟着他們,就可以不受欺負。隨後,李響入了“夥”,這事被同學們知道了,再也沒人敢欺負他了,還經常討好他。
李響回憶說:“不斷滋生的霸氣和虛榮佔據了一切,雖然‘大哥’常常20元、30元的要錢,但由於間隔時間長,我就不在乎了,只要不被欺負就行。”
然而,事情卻遠非他想像的那麼簡單,隨着“大哥”們要錢的日漸頻繁,李響開始偷父母的錢,甚至將傳呼機“當”過兩回,都是媽媽給贖回來的。“保護費”幾次交不齊,“大哥”說,“不如你也去發展小兄弟”,並封李響是一個學校的“老大”。就這樣,李響在自己學校也發展了10多個“小弟”。李響說:“案發後,我跑到雲南,可那段時間從未心安,良心上一直無比沉重,天天想着讀書的美好時光。在父母的勸告下,回來投案自首,自己決心承擔這一切。”
收取“校園保護費”團伙的破獲,在興義市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興義市延安路小學校長羅瑞文說,社會價值取向的多元化,也直接反映在孩子身上。而他們分辨是非的能力較弱,孩子中存在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現象,進而引發收取“保護費”、結夥搶劫等刑事犯罪,帶來的教訓是沉痛的。(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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