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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考試報》透露,被評爲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應屆畢業生在高考成績中分別另加10分和20分。筆者以爲,這樣做有悖於高考的公平性和真實性。
另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00年高考中,有的高校將照顧分作爲優先錄取的條件,不計入總分。他們的理由是這些榮譽只屬於過去,不能代表現在,且不可能全部真實。
我對這些高校的做法拍手稱快。去年新學期開始時,我聽到一則“三好學生”自殺未遂的消息,不禁要問,“三好”爲誰而評?在一些教師心中,只要“學習好”便是“三好”,一好可以遮百醜。於是乎,體育達標時,“三好生”成了“困難戶”;高考後,也有的“三好生”成了高考的犧牲品。這便是所謂的“三好學生”嗎?評選“優秀學生幹部”與“三好學生”大同小異,“優秀學生幹部”也並非全部合格。
再則,現在離高考還有半年,“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高考加分消息的過早公佈,無疑會給背後交易提供充足的時間,使一些人通過各種手段獲得榮譽稱號從而達到高考加分的目的。
和其他考生相比,享受加分照顧便意味着特殊。這是對高考公平競爭的一種損害。所以,我們還是應該提倡一些高校的做法———將“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稱號作爲優先錄取的條件,而不依此加分照顧。(賈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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