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市教委調查組日前對贛州市章貢區水南中學發生的老師用手銬銬學生一事作出處理決定:給予當事人黃仁波撤消政教處副主任職務,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水南中學校長全區通報批評處分。
去年12月31日,爲了“管教”本校初三學生劉樑,水南中學政教處副主任黃仁波用手銬將其銬在學校政教處的鐵窗上。此事經新聞媒體曝光後,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
贛州市教委紀檢組組長餘煒認爲,水南中學體罰學生,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性質是嚴重的,這反映了我們教師隊伍中還有部分教師存在師德修養不夠、法制觀念淡薄的問題。
爲此,贛州市教委專門下文將此事通報全市,並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一次學習“十要十不準”規定,對照查擺、繼續深入開展“師德師風”的教育活動。(記者劉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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