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紀委、省監察廳近日通報了一起有38名縣幹部參與的利辛縣特大學生分配舞弊案,涉案的6名縣處級以上幹部、16名科級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利辛縣人事局5名黨組成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撤銷職務、警告等處分。
經檢察機關查明,1998年至2000年期間,共有188人靠假派遣證、40人模仿領導簽字的非法手段得以安排工作,同時有7名縣領導違規簽字,爲114人安排工作。更爲嚴重的是,在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安置工作中,有25名黨員幹部參與造假,不僅自己購買使用假證(假畢業證、假派遣證、假文憑)爲親友子女安排工作,還爲他人提供假證,從中索賄受賄。
人事局長暗渡陳倉
利辛是皖北貧困縣,擁有135萬人口,其中農業人口占90%以上,許多家庭最大的願望就是孩子能跳出農門,吃上“皇糧”。
中共利辛縣委、縣政府1997年下發文件,規定各個渠道分配進人必須報請縣人事配置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由編制委員會一個部門按程序辦理,但人事局局長周從軍卻不吃這一套。
爲了照顧老領導、老同志及人事局幹部的親戚朋友子女就業,2000年5月至6月,周從軍多次召開正副局長會議,並且不讓與會者記錄會議內容。在沒有向縣人事配置領導小組彙報、沒有明確照顧對象和照顧範圍、又沒有讓其他副局長知道具體被安排對象的情況下,他一人簽字辦理分配31人,其中有7人的派遣證是假的。
2000年下半年,利辛縣委、縣政府決定對1998年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進行分配,由縣人事局具體負責操作。周從軍爲頂風違紀者大開綠燈,造成188人靠假派遣證、40人靠模仿領導簽字、114人憑領導違規簽字得以安排工作。不僅如此,縣人事局還違規開出26人的分配介紹信到縣委組織部進行再分配,造成在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安排人員中缺檔99人。
模仿領導簽字瞞天過海
經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下半年,利辛縣計委和縣人事局共同負責該縣1998年大中專畢業生的分配工作,縣計委分配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張學勇負責接收保管畢業學生檔案工作。
張學勇利用這一機會,在有求於他的學生的分配申請報告上,模仿文件上的領導簽字,簽上領導的大名,然後交給人事局,“逼”局長周從軍簽字。張學勇並不一味模仿某一個縣領導的簽字,而是幾個領導的簽字輪換着用。有時一張申請報告上竟然簽着兩個領導的名字,以顯示領導格外重視。就這樣,張學勇先後模仿數位縣領導簽字54人次,其中40人被分配安排了工作。此外,張學勇還購買並使用假畢業證、假派遣證、假學生檔案,爲自己的親友和他人安排工作。
在1998年至2000年間,張學勇索賄受賄詐騙25名當事人現金18.6萬元。爲了自己辦事的便利,他還向縣人事局領導行賄現金7200元及香菸等物。
一個“高明”的作案集體
1999年12月,該縣王人鎮某行政村的村支書汝某得知中檀鎮鎮長助理肖某與張學勇關係密切,便請肖某找張學勇替自己的女兒分配工作。汝某分兩次送給張學勇1.98萬元,張學勇則將汝某的女兒安排在王人鎮一所小學當教師。
2000年7月,通過肖某牽線,中檀鎮的武某兩次送給張學勇1.9萬元,武某的女兒被安排在中檀鎮計生服務站工作。
連續兩件事大功告成後,肖某做起了利用張學勇這棵“搖錢樹”撈一把的美夢。
從2000年8月起,肖某開始主動出擊。他找到王人鎮王某、儲某和中檀鎮王某,宣稱自己能通過張學勇爲他們的子女安排工作。3人抵不住肖的利誘,每人掏出3萬元給肖打點,肖將其中的4.4萬元送給張學勇,餘下的4.6萬元全部裝進自己的腰包。張學勇用假畢業證和假領導簽字爲3人的孩子安排了工作。
劉某走的是另一條路子。自1999年秋至2000年12月期間,劉某兩次去合肥,按照車站附近到處張貼的“牛皮癬”上假證販子留下的傳呼號碼,按圖索驥,以每張300元的價格從販子手中購買了13張大專畢業生派遣證。回到利辛後,她以每張1000元的價格賣給張學勇5張,其餘8張用於替自己的親友安排工作。
記者調查附記
這起肆無忌憚的學生分配舞弊案經立案偵查和開庭審判之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人們紛紛呼籲從體制上加強監督,早日根除“領導簽字辦事”之弊。
目前,涉嫌犯罪的利辛縣計委分配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張學勇、中檀鎮人大副主任肖某、縣人事局編辦幹部劉某等14人已相繼被捕,先期宣判的張學勇因受賄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他涉案人員的審判工作仍在繼續。利辛縣政府目前正着手對該縣的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工作進行全面的清理整治。 (黃勇、胡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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