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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人民網轉載《江南時報》消息:南京長樂路小學昨發出“禁補令”:“開通舉報熱線懸賞‘捉拿’利用各種形式給學生補課的老師”。我讀後,心裏很不是滋味———我們的教育真到了要把老師當作不法商販一樣防着的地步嗎?
消息中提到的“懸賞捉拿”、一些學校“頂風作案”,以及學生、家長“身受其害”等過甚其詞的表述,如果僅僅表明發表報道的個別記者和新聞媒體在對待不同性質的問題上缺乏分寸感,那倒不是十分嚴重的問題。我感到嚴重的是:如果我們平靜地接受這樣的新聞,就意味着我們的社會輿論,可能已經不願意再給老師留什麼尊嚴了。
特別不能容忍的,是校方“爲了貫徹上級教育部門的‘禁補’精神”,不惜讓學生來直接傷害教師的尊嚴。我覺得這種做法之所以錯誤,就在於不適當地把管理市場的行政手段直接用於特別應該小心的教育領域裏了,而忽略了這種手段其實關乎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的心靈。它直接反映的是教育界基層的行政傾向,反映的是教育行政部門對於學校教育的行政性壓力。我們管理學校應該具有的那種更溫柔、更體貼、更有尊嚴的工作方法,已經被這種硬邦邦的“行政性”所污染了。
這些年來,一些教師體罰、辱罵、毆打學生,翻看學生日記,向學生家長索取利益等等行爲,引起社會輿論普遍憤慨,政府部門嚴重關注,這都是事實。在這個事實上,師道尊嚴的減損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隻能怪老師,怪不着學生。但是這些事實都不能得出一個結論說:那麼我們就乾脆放棄對師道尊嚴的呵護,把他們當賊防着吧。須知,就如學生是通過被尊重而有尊嚴的,教師也是通過被尊重而有尊嚴、而自律的。一些教師的失德行爲,正是因爲他們內心沒有教師的職業尊嚴。而學校或主管部門的這種管理教師的方法,不足以喚醒尊嚴,只能使他們更“無恥”。
在教育過程中,沒有有尊嚴的教師,就不可能產生有尊嚴的學生。對教師尊嚴的傷害———通過學生而傷害教師尊嚴,實際上是傷害兩顆心靈。如果你說學生是教育的消費者的話,那麼這種做法傷害的恰是消費者利益。這是農貿市場中所不可能存在的關係。解決這樣的問題,不能像管理一般商品買賣的市場那樣解決。
教育就是這樣,除了單向的傳授知識,它還是心靈、品德和尊嚴相互養護、相互支撐的過程。
長樂路小學的校長介紹,“校方希望在校的700餘名學生,在寒假期間對49名教師實行監督,一旦發現問題,便可通過舉報熱線向校方稽查人員舉報。查實後,學校將對違規教師進行嚴處。同時,學校還將對舉報人予以重獎。”學校是教師的管理者,學生不是;學校有能力和責任直接約束教師,而不必通過學生。讓學生直接充當教師的監督者,是學校放棄責任,也是學校對教師和學生尊嚴的傷害。
教育就是這樣。人們說“尊師重教”,尊師才能重教,重教表現在尊師。即使是對於那些自己失去尊嚴的教師來說,也只有喚醒他們的尊嚴才能治好尊嚴之病。當教師在學生面前沒有尊嚴的時候,學校就沒有尊嚴了,教育也就沒有尊嚴了。(馬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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