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律考”爲“司法考試”已成定局,在一陣陣情緒波動之後,廣大考生可謂是“歡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蓮江點點萍”。那麼,該如何調整心態?又該如何迎接司法考試呢?一位網友說得好:“考試改了,我心依舊。”
一證三用:機遇與挑戰並存
取消“律師資格考試”,統一“司法考試”,對廣大考生而言是機遇與挑戰並存。
首先是機遇。初任法官、檢察官都要經過與律師考試同樣嚴格的“全國統考”,國家開始從資格考試入手,擡高中國司法人員的准入“門檻”。這使更多的人有機會從事律師、檢察官或者法官職業,只要你有能力通過司法考試。另外,法官、檢察官、律師今後將實行“全國統考”,“潛臺詞”就是今後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可以一證三用。可見,從“律考”到“司考”,不僅搭建了司法人員統一從業水平的基礎平臺,更爲廣大考生提供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機遇。
其次是挑戰。古人語:萬事開頭難。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就考試難度係數而言,司法考試在難度上將可能有所加大,這表現爲在出題的難度係數中將更加註重考覈考生的法律職業技能素養,突出考覈程序法及文書製作等實務性特徵的內容,這將是司法考試未來增加難度的主要方向;現行頒佈的法官、檢察官法要求從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中選拔,這一趨向一致的本科層位的標準必將加大理論性考覈的難度;司法考試作爲一種水平考試,將更多體現選拔的特點,必將體現考點越來越全面、細緻的特徵,帶來考試難度的加大。二是從參報人員數量而言,今年可能是大專學歷人員的最後一次報名機會。因此,可以預見,今年的報名人數將遠遠超過往年,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通過考試的難度。
千變萬化:律考仍是重中之重
據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相對今年的律考範圍而言,明年司考的原則是“三個基本不變,一個不變”,即考試大綱基本不變、考試內容基本不變、考試複習用書基本不變;2002年的統一司法考試報考條件同原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一致。
司法部律師資格委員會編審的《2001年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大綱及必讀法律法規彙編》、《2001年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用書》基本不變可繼續使用。命題範圍原則會依據司法部2001年律師考試大綱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佈的初任法官、檢察官考試大綱、綱要規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將依據三家共同制定的考試實施辦法適當調整,其調整內容及考試時間、組織方式等由司法部通知。總的看,司法考試涉及法官和檢察官領域的法律比例很小,所佔分值不會太大,考生仍可將學習重點放到律考部分,加之律考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基本不變,所以對律考考生的影響不大,此外對大綱的補充內容也會在今年10月出臺。
據此,面對“律考”轉“司考”,廣大考生第一不必“驚慌”;第二要靜下心來,繼續爲“司考”而準備,學習不能“懈怠”。
有備而來:合理複習纔是真
基礎好,時間足的學員,可以全面複習,系統瞭解、掌握司法考試所要求的內容;對基礎好,時間緊的學員,可以重點掌握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資料、法規;對基礎不太好,時間足的學員,應全面複習,系統瞭解、掌握司法考試所要求的內容;對基礎不太好,時間不足的學員,只能重點掌握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內容。(汪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