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廣州市教育局獲悉,經教育部門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廣州市中小學招生政策已最後敲定。據悉,最後敲定的中小學招生政策與今年1月初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對“租賃合同”作了進一步的界定,對中考的基礎和能力的要求也作了更明確的要求,還將升中考試模式改爲“6科6卷”。 今年1月初,廣州市教育部門向本報獨家詳細披露了廣州市招生政策的修改方案,並通過本報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市民們紛紛致電或寫信給本報,積極爲政策的修改出謀獻策。教育部門在收集市民意見以及與各相關部門召開各類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廣州市中小學招生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
據瞭解,原“徵求意見稿”中“租住房屋的憑租賃合同”,現改爲“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爲本人唯一居住地)”申請入學。並在原來“徵求意見稿”所要求的考試內容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升學考試要着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政策還首次制定了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子女降分錄取等新規定。此外,教育部門還將原“徵求意見稿”中升學考試實行的“6科4卷”改爲“6科6卷”。據悉,最後敲定的廣州市中小學招生政策目前已下達實行,各區、縣級市的具體操作方案也將很快推出。 招生政策主要內容
小學 實行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
學位分配以居住地爲依據,人戶一致
初中
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縣級市範圍內升學
小學升初中取消學科類特長生
高中
升學考試與畢業考試兩考分離升
學考試實行“6科6卷”模式
取消直升生
職校招生與普高同步進行 小學招生新政策以居住地爲依據人戶須一致
小學的招生辦法實行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凡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小學提出書面申請,並報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房屋租賃合同需房管局認可
據瞭解,因特殊情況,轄區內無法解決的,該區教育行政部門應主動與有關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解決,若仍有爭議則報市招考辦協調解決。
小學學位分配以居住地爲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申請入學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小學提出申請,並提交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爲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請入學。
對於“租賃合同”的進一步界定,教育部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只有房管局本身租出的房屋或私人房屋在房管局辦理了合法出租手續的房屋的租賃合同纔有效;若是單位出租給個人的,必須要出具單位的證明。私人和私人之間的房屋租賃交易並不屬於教育部門認可的範圍內。 初中招生新政策在畢業學校所屬範圍內升學
據瞭解,過去小學生是按戶籍入學,但是等到6年後畢業時,學生的戶籍狀況已發生很大變化。爲此,在新的招生政策中明確規定了,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含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縣級市範圍內升學。若申請回居住地升學者,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在區、縣級市招生辦提出申請,並提交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常住居民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
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爲本人惟一居住地)提出申請。經審覈,對符合條件者可按該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升學辦法安排升學。
此外,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採用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或分組電腦派位等方式,並且應根據當地生源情況和教育資源狀況合理分組,按規定嚴格控制班額,不得人爲地加大校際間在生源上的差距。具體辦法由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取消學科類特長生
爲了使初步顯露特長的學生能得到更好的培養,一直以來,廣州市小學畢業班學生升讀初中都設置了學科類、體育類和藝術類特長生,這對促進學生髮展特長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學科類特長生的招生均設在高層次學校,不少功利性強的家長將培養孩子的學科特長當作進入高層次學校的敲門磚,強迫孩子在節假日和業餘時間補課,社會上也颳起了興辦各類補習班之風,造成學生的負擔過重。
教育部門考慮到小學生雖然初顯特長,但還不穩定,將具有學科特長的學生隨機分佈到不同的學校,也有利於帶動各類學校的初中教學。所以,初中招生取消所有學科類特長生,而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可招體育特長生,藝術傳統項目學校可招管樂、民樂類特長生,市109中可招各類藝術特長生,其它學校不再招收特長生。
對此,廣州市教育局的負責人強調,取消學科類特長生以及縮小藝術類特長生範圍並非表示對上述學生的“特長”不重視,一直以來,教育部門都非常鼓勵學生在學有餘力的情況下利用節假日培養自己的愛好,但不應將其作爲升學的條件。據介紹,體育、藝術傳統項目特長生的招生辦法、招生學校、招生人數、報名條件和資格認定等有關內容,也將在最近公佈。 高中招生考試新政策 升學考試實行6科6卷模式 廣州市教育部門曾在“徵求意見稿”提出實行“6科4卷”的方案,後來經過進一步的修改,爲了更好體現初中、高中學習的延續性,最後確定升學考試實行“6科4卷”模式。
高中招生取消直升政策
據市教育局的負責人介紹,在實行“直升生”政策的過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弊端,如直升生可以不參加升學考試而直接升學,容易導致一部分學生不認真參加升學考試前的總複習。
由於直升生是對口入學,也不利於學生自主選擇報考志願。該負責人表示,鑑於上述弊端,而且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已體現獎勵優秀生的原則,因此,決定取消直升生。
體育總評不及格不能入重點
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由市統一內容和要求,由學校自行組織實施。部評成績由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和體育合格標準成績合併計算,其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佔30%,體育合格標準成績佔70%。總評成績不及格不能升入重點學校。
職校招生與普高同步進行
去年,廣州市的中考政策規定:部分職業類學校或專業可提前錄取。但存在不少問題。
教育部門考慮到實行職業類學校提前錄取弊大於利,於是決定取消職業類學校的提前錄取,職業類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 高中招生錄取基本原則
1、市招考辦根據考生的報考志願和升學考試的成績確定錄取批次和各招生學校的進場順序。
2、各招生學校按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思想品德表現和身體條件擇優錄取,並辦理有關學籍審批手續。
3、各招生學校在完成招生任務後,可按招生計劃的10%招收計劃外擇校生,並按有關規定收取擇校費。
4、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辦有高水平運動隊的學校,按原有關規定招收體育尖子。
5、凡參加了升學考試而所填報志願全部落選的考生,可在市招考辦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第二次錄取。
6、未被高中階段學歷教育學校錄取並準備就業的考生,應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 “降分錄取”基本政策
1、在初中階段獲“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幹部”、“市優秀共青團員”稱號的考生降低10分投檔錄取。
2、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檔錄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現役軍人子女降低10分投檔錄取。
3、少數民族學生和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子女降低10分投檔錄取。
4、戶籍在本市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華僑中學,若分數在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之上可投檔錄取。
5、戶籍在本市的臺灣省籍同胞子女報考各類學校降低10分投檔錄取。
6、沒有本市戶籍的照顧藉讀生,享有同等報考資格。經審批普通借讀生,只允許報考社會力量辦學校以及各職業類學校。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有關規定
嚴禁把捐資助學與入學掛鉤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嚴禁把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掛鉤。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借讀生分爲兩類(詳見附表):
第一類是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指經區、縣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按政策照顧入學,併到指定學校就讀的學生。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免收借讀費。
第二類是普通借讀生,指長期隨父母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適齡兒童(主要指父母均長期在非戶籍所在地從事一般行業的子女),經區、縣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併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就讀的學生。普通借讀生要按規定繳交借讀費。
各級教育部門要爲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形式學習機會。 對比:"4+X"與"6科6卷" “4+X”形式:即語文、數學、英語、政治四科爲必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的原始分各爲150分,政治科原始分爲100分;X科爲選考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或化學中自主選考一科,原始分爲100分。
“6科6卷”:即升學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各科單獨設卷。語文、數學、英語3科原始分分別爲150分;物理、化學、政治3科原始分分別爲100分。
據介紹,這一改革的優點是有利於初高中學科的銜接,符合初中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分離後升學考試作爲選拔性考試的特徵,着重考查學生後續學習應該掌握的學科主幹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初中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實行分離,畢業考試由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升學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組織考試、評卷和公佈成績。 比較:招生考試政策與"徵求意見稿"要點 1、對“租賃合同”作了進一步的界定。徵求稿:“租住房屋的憑租賃合同”
確定稿:“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憑合同(所租房屋應爲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請入學。”
2、對中考基礎能力要求作了更明確要求
徵求稿:“語文着重考查閱讀能力和表達能力;數學着重考查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英語着重考查理解、運用語言的能力,並重視對聽力的考查;物理、化學、政治着重考查結合具體問題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運用這些概念和原理認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問題的能力。”
確定稿:“升學考試中,在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的同時,語文着重考查閱讀能力和表達能力;數學着重考查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英語着重考查理解、運用語言的能力,並重視對聽力的考查;物理、化學、政治着重考查結合具體問題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運用這些概念和原理認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問題的能力。”
3、升中考試“6科4卷”改爲“6科6卷”
徵求稿:“升學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六個學科。語、數、英三科單獨設卷,原始分分別爲150分;理、化、政三科合卷,原始分爲15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40分、政治40分。”
確定稿:“升學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各科單獨設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原始分分別爲150分;物理、化學、政治三科原始分分別爲100分。”(記者許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