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提示
(一)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二)國際私法的淵源。
(三)衝突規範:概念;特點;結構;類型。
(四)國際私法重要概念:準據法;先決問題;識別;反致、轉致、間接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規避;外國法內容的查明。
(五)涉外民商事關係:涉外物權方面,適用物品所在地法原則;涉外合同方面,在新的司法解釋出臺以前,仍可參考舊解釋幫助理解;涉外侵權方面,適用《民法通則》第146條飛海商法》第273——275條飛民用航空法》第189條;涉外婚姻關係方面,適用《民法通則》第147條;涉外繼承關係方面,適用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原則,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原則,遵守國際條約的原則;涉外扶養、監護、收養關係方面,適用《民法通則》第148條。
(六)國際民事訴訟法:外國人在我國的民事訴訟地位方面,適用《民事訴訟法》第5條,第58條,第241條;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方面,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44條;司法協助;國際商事仲裁。
二、答題策略
以案例題形式出現的國際私法考題在近年的律考試卷中絕少出現,從律師實務的角度看,如果今後再出這部分的案例分析題,在考查內容上應集中於涉外物權的法律適用、國際民事訴訟(主要是外國人在我國的民事訴訟地位以及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在形式上應會與其他部門法(特別是海商法、合同法、仲裁法)相結合出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