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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姓張的中學教師給記者打電話時說,他是一位中學語文教師,從事語文教學已有20年了,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合格的畢業生。在學校,他連續幾年被評爲優秀教師。由於他治學嚴謹,對學生要求嚴格,因此,去年學校進行“學生評價教師”改革時,他被學生打了低分。他也因此從一個優秀教師一下子變成了一個“差教師”,甚至爲此丟了飯碗。
有關專家指出,學校試行“學生評價教師”改革,確有其積極意義。它有助於改善師生關係,使以學生爲主體的教育思想得到貫徹落實,同時還可增強教師的“服務”意識,有利於素質教育的推行。但是,如果學校將學生的評價作爲教師評職稱、晉級和評優的重要依據,並把教師報酬同學生給其打的分數掛鉤,則有失公允。
俗話說,“嚴師出高徒”,作爲教師,嚴格要求學生是一種責任。在實行學生給教師打分的過程中,如果教師批評了犯錯的學生,勢必會招致學生的不滿,這些學生就會利用手中給教師打分這一“武器”“還擊”批評他們的教師,給教師打低分。這就使學生對教師的評價大爲走樣,這些學生的評價自然就缺乏客觀性;另一方面,一些教師出於想獲得高分的緣故,在一些如學生違紀、不完成作業等關鍵問題上,採取遷就態度,充當“和事佬”,甚至想盡辦法討好學生。學生給這樣的教師打了高分,教師因此晉級、評優、拿獎金,這樣對那些嚴格要求學生、治學嚴謹的教師是不公平的。
作爲一項評價制度,首要的原則就是體現公平、公正、客觀。而中學生本身在認識問題、看待問題上並不成熟,在看待問題上,僅憑直覺和直觀感受,大多感情用事,只看到表面現象。而且,要想評價一位教師,相關的評價知識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而作爲中學生,這方面的知識十分欠缺。
專家認爲,大學生有多大能力正確評價一位教師尚且值得商榷,更不要說讓在各方面遠未成熟的中學生去準確地評價一位教師了。專家同時指出,在中學引進學生評價教師這種做法有其積極的一面,但問題出在把學生的評價和所打的分數作爲教師評職稱、晉級和評優的重要依據上,這種做法既缺乏科學依據,又不符合評價制度的原則。專家認爲,正確的做法是把學生評價教師的結果作爲學校評價教師業績時的一個參考依據,如此,學校既可以通過學生對教師的評價瞭解到其對教師的一些看法和意見,有利於教師的進一步提高,同時又能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
專家最後提醒,學校在引進學生評價教師制度時,如果操作不慎,勢必會影響教師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不僅不能夠達到調動教師積極性的目的,反而適得其反,產生消極影響。(蔣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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