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關於司法考試的資料非常多。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往年律師資格考試的試題答案各不相同,有的甚至截然相反,這着實讓人困惑不已。筆者就此事諮詢了一位律考專家,證實自1996年起,律考答案就沒再公佈。對這種做法,筆者不敢苟同。
法律作爲調整人們行爲及社會關係的社會規範,其內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法律制定出來之後有一定的穩定性。雖然它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千姿百態、不斷變化,但法律卻不能頻繁變動,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則就會失去其確定性和權威性,也不能很好地發揮法的指引、預測、評價、教育和強制功能。從這一意義上說,司法考試也應反映法的這一精神。
司法考試如果不公佈標準答案,必然造成答案的多樣化、隨意化,這顯然有損法律的確定性和權威性。畢竟,法律不是文學,不允許人們自由發揮。
有專家詳解說,律考試題有的命題不太規範,有的主觀性太強,而且近年來國家法律一直處於變動之中,很多法律還不太完備,所以不宜公佈標準答案。其實,哪一種考試能夠保證非常客觀、規範,不存在一點紕漏呢?真理越辯越明,有了問題不思解決,卻採用隱瞞、掩飾的方法去迴避問題,這樣做,恐怕很難讓人信服。
大家都清楚,要進行一個遊戲,就要在遊戲之前講清規則,否則等到遊戲結束了,再公佈規則,判定誰輸誰贏,輸者就會有不公平和被耍弄的感覺。律考的通過率一般限定在10%左右,這就註定了絕大多數考生要輸,輸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怎麼輸的。爲什麼不能公佈標準答案,讓輸者輸得明明白白、口服心服呢?
因此,是公佈可能有微瑕的標準答案,還是任憑五花八門的各種答案誤人子弟,孰優孰劣,不難判斷。如果因噎而廢食,乾脆連標準答案都保密,就難免會讓人產生暗箱操作的懷疑。
前不久,筆者看到一份司法考試輔導班的宣傳冊。在冊子的最後一頁上,赫然寫着:全真試題精講(講後收回)。這括號內的四個字引起了筆者的注意。這個輔導班一共只有6天時間,卻收費2000多元,實行封閉式上課,還禁止學生錄音。這種“神祕”的授課方式讓筆者聯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在彩票發行初期,由於管理不善,不法發行商把大獎留下,卻欺騙廣大彩民去買空摸空,自己坐收漁人之利。這樣想,雖然有些“小人之心”,但這份宣傳冊也確實很難讓人看出一點“君子之腹”。
法本身代表着正義。古希臘大思想家亞里士多德認爲:正義以公共利益爲依歸。依據正義原則,法律和制度應該考慮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所有公民都應該得到平等的權利,享有平等的機會。律考標準答案不公佈,假如只讓少數人佔有和收益,豈不違背了正義原則?
3月份將要舉行的司法統一考試是第一次全國性司法考試,是一個嶄新的開始。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切實提高考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給幾十萬考生一個負責的交代,讓幾十萬考生在參加考試的過程中也能切身感受到正義的存在。這樣做,於國於民都將不無裨益。(作者:顧相偉 單位:復旦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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