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家庭教育是以培養孩子富有開拓精神、能夠成爲一個自食其力的人爲出發點的。父母從孩子小時候就讓他們認識到勞動的價值,比如讓孩子自己動手裝配自行車,修理小家電,做簡易木工,粉刷房間,到外邊參加義務勞動等等。即使是富有的父母,也十分注重對孩子進行自謀生路的能力教育。
美國南部一些州立中學爲培養學生獨立適應社會生存的能力,還特別規定:學生必須不帶分文,獨立謀生一週才允許畢業。美國中學生的口號是:“要花錢,自己掙!”不管家裏經濟狀況如何,孩子在12歲以後就得給父母的庭院剪草、給別人送報,以換取些零花錢。一些家庭還要求孩子外出當雜工,如夏天替人推收割機,秋天幫人掃落葉,冬天幫人家鏟積雪等。美國的父母們常說,只要有利於培養孩子謀生的能力,讓他們吃再多的苦也值得。父母如果溺愛孩子,是最糟糕的事。
日本教育孩子有句名言:除了空氣和陽光是大自然的賜予,其餘的一切都要通過勞動才能獲得。在這一觀念指導下,許多日本父母在教育孩子學好功課的同時,要求他們利用課餘時間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到外面打工掙錢。
在日本大學生中,勤工儉學的非常普遍。他們靠在飯店端盤子、洗碗,在商店售貨,做家庭教師,陪護老人等,掙自己的學費。孩子很小時,父母們就要給他們灌輸一種思想:“不要給別人添麻煩。”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論多麼小的孩子,都要無一例外地背上一個小揹包。父母說:“這是他們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背。”總之,培養孩子的綜合素質,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是日本父母的根本出發點。
瑞士的父母爲了不讓孩子成爲無能之輩,從小就着重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歲的姑娘,初中一畢業就被送到一家有教養的人家去當一年左右的傭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她們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學會獨立謀生之道,另一方面還有利於學習語言。因爲瑞士是個多語種的國家,既有講本土語的地區,也有講德語和法語的地區。所以,一個語言區的姑娘通常到另一個語言區的人家當傭人,還有相當多的孩子被送到英國家庭當傭人。當她們掌握三門語言之後,就可以去銀行等部門就職。長期依靠父母過寄生生活的人,被認爲是沒有出息和可恥的。
德國一貫重視培養孩子“勤奮、正直、可靠、樂於助人、作風正派”等品格。因此,父母們從不包辦孩子的事情。他們將子女視作獨立的個體,給他們空間,讓他們獨立地去完成自己應該做的事。譬如,在孩子一週歲左右,父母就鼓勵他們自己捧着奶瓶喝牛奶,喝完了,父母還向孩子道謝並加以讚許。隨着孩子年齡和能力的增長,父母再引導他們完成一些更難的事情。這樣,當他們進入社會時,在別人的眼裏就不會成爲低能的“怪物”。
在德國,不僅父母注重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和自立能力,法律也有這樣的要求。法律規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裏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德國人常說,他們的首要責任就是讓孩子懂得,一個人走向社會最終要靠自己,靠自立和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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