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大學告之其身體狀況與檔案內容不符,不符合錄取條件,山西沁源縣考生郝永靖拿着北京中醫藥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卻無法入學。郝永靖無奈之下到朝陽法院起訴北京中醫藥大學,請求法院判令該校將其錄取就讀。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郝永靖在訴狀中稱,2001年7月,郝永靖以558分的成績通過了200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並於2001年8月8日被北京中醫藥大學書面正式錄取。9月3日,郝永靖來京辦理報到手續時,北京中醫藥大學工作人員突然通知郝永靖身體狀況與檔案內容不符,不符合錄取條件,決定不予錄取,並讓其回原籍山西省招生辦查詢此事。郝永靖爲此往返京、晉兩地數次,終於查明其填報的考生資料沒有任何差錯,已將本人肢體部分殘疾的情況如實填寫。而其身體狀況與檔案材料不符的事實,完全是因爲山西省負責招生的各級管理部門在向北京中醫藥大學輸入電子檔案時出現了疏漏,沒有將其身體部分殘疾的情況如實傳送,以及北京中醫藥大學赴山西招生的工作人員沒有將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及時覈對,嚴重失職所致。
郝永靖此後多次與北京中醫藥大學協商,要求該校按通知履行承諾,但北京中醫藥大學拒絕承認在招生工作中存在錯誤,仍以郝永靖身體不符合就讀中醫藥學專業要求爲由拒絕錄取。此案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記者楊永輝 通訊員賈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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