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實行繳費上學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由於很多大學生來自農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村和下崗職工家庭,儘管政府和學校採取了控制學費標準、發放獎學金、組織勤工助學以及減免學雜費、困難補助等一系列措施,但仍有相當一部分學生支付學費和生活費存在困難。爲了幫助這些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國家制定了優惠政策,採取國家財政貼息的方法,不要經濟擔保,由商業銀行發放助學貸款。這一措施覆蓋面廣、資助力度大,受到經濟困難的學生和社會各界的廣泛歡迎。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也是實踐江總書記“三個代表”要求的實際行動。
發放個人消費貸款是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發展較快的業務,對活躍市場、改善人民生活、擴大有效需求、拉動經濟增長髮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對調整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優化信貸資產質量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助學貸款作爲消費信貸的重要內容,市場需求的潛力很大。大力發展這項貸款業務,爲商業銀行開拓信貸市場,培育業務增長點提供了契機。從國外經驗看,助學貸款也是商業銀行的重要業務品種,學生用銀行貸款完成學業十分普遍。有些人對開展助學貸款業務心存疑慮,擔心貸款風險,這是不必要的。總體來說,大學生屬於綜合素質高、就業前景好、創業成功率高、預期收入相對較好的羣體,隨着信用意識的增強和個人信用徵詢機制的建立,商業銀行對他們發放貸款風險很低。從長遠看,幫助他們就學成才,也是爲銀行培育未來的優良客戶。這種有需求、有效益、符合國際慣例的信貸業務,我們的國有商業銀行應當積極開展。
兩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積極發放國家助學貸款,作出了很好的成績,受到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好評。但是,從全國來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發展很不平衡,與經濟困難學生的需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最近,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出了《關於切實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本着一要方便貸款,二要防範風險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把這項工作迅速開展起來。各國有商業銀行要按照《通知》規定的各項要求狠抓落實。商業銀行的經辦行要積極主動地與高校聯繫,轉變作風,充實人力,想經濟困難學生之所想,簡化貸款手續,把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學校,使所有符合申請貸款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得到貸款,順利完成學業。
春季學期即將到來,國有商業銀行要抓緊工作佈置,在教育部門和高校的積極配合下,把做好國家助學貸款作爲大事來抓,使這項工作今年在全國範圍內取得突破性進展,爲扶貧濟困,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爲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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