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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湖南省物價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針對湖南省一些地區教育亂收費行爲屢禁不止的現狀,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文件,對省內6起亂收費行爲進行通報批評。
這6起亂收費行爲是:2001年8月23日湘潭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向高中學生一次性收取危房改造資金200元;新化縣委、政府、人大、政協四家共同研究決定,不執行省市政府規定的“一費制”辦法,也未選擇任何鄉鎮進行“一費制”試點。同時決定收取教育事業費(口子費)小學40元、中學50元;益陽市赫山區教育、財政部門平調、挪用學校的學雜費收入,農村中小學的學雜費收入留給公用經費使用的部分每生每期不到20元;懷化市一中上學期擅自向高一新生收取課桌費70元,向高一新生中的特長生收取特長生押金1000元,懷花市鶴城區人民路小學上學期擅自向學生收取課桌費110元,並向新生每人“藉資”300元;耒陽市每生每期收取教育“口子費”小學生96元,中學生105元;祁東縣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擅自提高去年秋季的中小學收費標準,其中雜費城區小學由90元提高到170元,農村由70元提高150元,城區初中由110元提高到206元,農村由90元提高到186元。
湖南省紀委糾風辦主任徐澤高說,這6起亂收費行爲暴露出“政府行爲亂收費”、“部門搭車亂收費”、“學校亂收費”等三方面的問題。湖南省各級政府、尤其是各級價格、監察、財政和教育部門要對本地區的教育收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存在通報中指出的問題的,除要依法嚴肅處理外,要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對同一問題屢查屢犯的,除依法加強處罰外,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記者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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