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銘銘事件”終有結論,北大校方日前公佈了對他的處理,停止他招收博士生,免去其擔任的學術職務。
“王銘銘事件”在燕園內引起強烈反響,在北大的春節團拜會上,校長許智宏特別提出,北大人要“清除贗品,拒絕平庸”,“用心血做學問,用生命寫文章”。
“王銘銘事件”發生後,北大迅即組成了調查組,進行了調查,最後決定免去他擔任的學術職務,包括北大民俗學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學系學術委員、人類學教研室主任等職。
北大校方表示,爲從此事中吸取教訓,爲明確學術規範,維護學術道德,嚴肅學術紀律,北大已對王銘銘教授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先後召開了學術委員會、校長辦公會,根據調查結果做出了處理決定。
北大專門修訂了《北京大學教師學術紀律規範》。“新規範”中規定:對抄襲他人已發表或未發表的作品,或者剽竊他人的學術觀點、學術思想等違反學術紀律的行爲,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解聘或開除等紀律處分。在人事錄用、學術晉升、項目審批和考覈評估之前,要認真調查候選人遵守學術紀律的情況,對有違反學術紀律行爲的,實行一票否決。
據悉,王銘銘教授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感到深深的痛悔”,“正在深刻反省,並將終生爲鑑”。他已對《當代人類學》作者哈維蘭先生表示歉意,並對學術同仁、同事、學生、讀者表示歉意,對因其錯誤給北京大學的聲譽帶來的負面影響表示歉意。王銘銘表示,“對曉聲同學及其他批評者表示感謝”,“歡迎讀者對我的所有作品加以監督。如發現錯誤,請及時給予我嚴肅的批評”。(牛金榮、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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