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2002年江西省教育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該省教育工作力抓的7大方面工作中,及時足額發放教師工資,成爲重中之重,被擺到首要位置。
儘管從2000年始,江西省開始實施新的《江西省義務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辦法》,要求“教育事業費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管理”、“徵收的教育費附加,包括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不得頂抵財政撥款”,改變了以往“各鄉鎮的教育經費、教師工資由所在鄉鎮負責籌措與管理”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使拖欠教師工資現象得以緩解。然而挪用、擠佔教師工資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尤其在財政薄弱縣,教師工資拖欠嚴重。據統計,至2001年該省累計拖欠教師工資達6億多元。
教師工資被拖欠,不僅使教師不願上課,人心渙散,直接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而且制約了教育事業的正常發展。
“確保中小學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是搞好基礎教育的基本保障,一定要下決心解決好”,江西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長鬍振鵬在“2002年教育工作會議”如是表態;省教育廳廳長漆權在會上反覆強調,今年抓的第一件事就是教師工資發放。而這次教育工作會議也幾乎成了各縣市教師工資發放的經驗交流會,大會發言的11個縣市中,有多半專題談及教師工資。
爲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該省的各縣、市、區將按照省裏要求,成立教師工資發放監管領導小組,嚴格實行教師工資發放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教師工資財政專戶,實行“一保、二控、三監管”。(記者李菁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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