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收入,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今天,中國人民大學錢晟教授在課堂上這麼問人大財金學院的大三學生時,還不知道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勤工儉學收入的納稅問題有了一個新文件。這個新規定的內容,今天是網上的熱點新聞。
國家稅務總局在這個最新公佈的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文件裏說:“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項目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這個文件還對“個人財產租賃所得以及認購股票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些問題做出了規定。
作爲稅制專家,碰巧今天同學生交流了“勤工儉學收入繳稅”問題的錢晟教授對記者分析說:“這個文件不過是新形勢下,對法律再次明確,其實勤工儉學收入一直就該繳個人所得稅。因爲我國的免稅條款中,從來沒有‘勤工儉學收入免繳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錢教授分析這個文件出臺的背景時說,一方面,國家稅務總局近一段時期以來一直在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另一方面,大學生勤工儉學收入的提高,特別是一些理工科學生參與設計收入不少也是一個現實。
“人們關於‘勤工儉學收入免繳個人所得稅’的誤解來自兩個方面。”錢教授說,“一是過去很多勤工儉學的學生沒有繳過個人所得稅,二是他們誤解了過去的一個免稅文件。”這個文件在1994年制訂,當時個人所得稅法出臺不久。其中有“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和勤工儉學,免繳營業稅”的內容。錢教授強調:“這個文件免繳的是營業稅,而不是個人所得稅。”
這個長期關注稅法的年輕專家指出,如果制訂“勤工儉學收入免繳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可能造成新的“偷稅點”。“一個公司僱一個學生勤工儉學,他們報給稅務局的文件可能有10個勤工儉學的學生。”
“這個‘勤工儉學收入要繳個人所得稅’的文件出臺後,不會對大學生的勤工儉學以及學生收入造成真正大的影響。”錢晟教授說。按照這位稅法專家的解釋,勤工儉學收入繳個人所得稅將依照“勞務報酬”而不是“薪金所得”納稅。這樣,大學生勤工儉學所得大多爲低收入,另外還有稅前扣除額的存在。她判斷,“的確不會影響到大學生的求學”。
錢晟教授說:“當一個大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收入很多,達到法定納稅金額的時候,應該有通過納稅回報社會的意識。”(記者王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