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洋傷害黑熊事件之所以被媒體炒作,主要在於犯罪嫌疑人劉海洋是一名大學生。大學生(包括大學及以上學歷的人)違法犯罪的現象並不少見,於是總有人寫文章探索其中原因。在一些人的頭腦中,形成了一個分析判定問題的現成公式:如孩子怕吃苦,一定是家長嬌慣的;孩子成績不好,一定是學習不用功;學生殺害父母,一定是家長教育不當……對劉海洋傷害動物事件,其行爲發生的心理原因也總得“有個說法”。
在階級鬥爭爲綱那些年,凡事都講階級分析,對青少年學生的言論、行爲,總是從其家庭出身、父母親(包括三親六戚)的政治面貌方面找答案。這種階級分析法隨着那個政治時代的結束而廢止了,但又出現一個新的邏輯:凡是單親家庭(特別是父母離婚)的孩子違法犯罪,那一對離婚了的父母總得遭到口誅筆伐。
筆者是中學教師,還在20年前,學校組織學生去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由一名少年犯痛哭流涕地控訴自己離婚了的父母親,把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很大部分歸咎於父母。20多年來,學校和不少教師,還有心理學專家,都樂此不疲地以此公式來解釋青少年犯罪問題。還有教師在課堂上叫:“父母離了婚的同學舉手。”理由是便於“對症下藥,因材施教”。荒謬!學生父母離婚,是否屬於個人隱私?隱私權該不該得到尊重?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權就是尊重和保護其人格尊嚴。
劉海洋的父母如果沒有離婚,我們的“心理學家”們肯定還會找出其他理由來解釋他傷害動物的心理成因。試想,如果劉海洋沒有傷害動物,他完全有可能被當成自強不息的典型,進行正面宣傳報道(從小跟着單身母親,經濟困難,連吃冰棍的錢都沒有,卻考上了清華,並在競賽中多次獲獎)。
其實,聰明人也有犯錯誤的時候,所謂“聰明一世,糊塗一時”講的就是像劉海洋這種事情。而我們的媒體總喜歡誇大其詞炒作一些沒有必然聯繫的東西。對劉海洋,最重要的不是探究其行爲發生的心理原因,比如父母離婚之類,而是盡力去挽救,畢竟他還年輕,以後的路還長。(顏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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