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02年3月11日,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就“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擴大資助範圍、加大資助力度做出安排部署。日前,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負責同志。
問:“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怎樣提出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爲貫徹落實中央西部大開發戰略決策,幫助西部地區培養人才,經中央領導同志批准同意,決定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於2000年8月開始組織實施的。兩年來,共在西部12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河北省、山西省選擇2300名當年考入全國重點和省(區、市)重點高等院校品學兼優的特困本科生,每人資助2萬元,分4個學年陸續支付,每學年5000元,幫助他們完成大學學業,所需經費由中央文化事業建設費中支出。同時,受助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由所在院校減免50%。
問:“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兩年來取得哪些成效?
答:“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兩個學年以來,在西部乃至全國都產生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得到了廣大人民羣衆,特別是貧困地區學生、家長的廣泛讚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廣大人民羣衆普遍認爲這是黨和國家爲西部地區貧困羣衆所做的一件實事好事,是黨中央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的重要舉措,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動實踐,進一步密切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羣衆的關係。各地陸續收到大量受助學生家長、學生以及羣衆的來信、來電,表達了他們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這一工程的實施,也大大激發了高校教職員工的積極性,他們紛紛表示要加倍努力工作,教好書,育好人,加強科學研究,爲祖國的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據瞭解,絕大多數受助學生思想進步,學習刻苦、成績優良,有相當一批已提出入黨申請,有不少擔任了學生幹部,還有一些地區的受助學生髮出倡議書,號召受助學生銘記黨中央的關懷,立志刻苦學習,學成之後報效祖國,爲西部開發貢獻力量。
問:從今年起準備在哪幾個方面加大“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工作力度?
答: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決定,從2002年開始加大“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工作力度,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擴大資助範圍。由西部12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擴大到貧困面較大的河北、山西、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第二,增加受資助大學生名額。資助大學生名額總數由去年的1200名增加到2080名,每人每學年的資助標準不變。所需經費從中央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教育部管理的教育經費中支出。第三,開辦高中“宏志班”。在上述資助範圍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擇若干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開辦“宏志班”,每年資助2000人,每人資助6000元(每學年2000元,分3個學年陸續撥付)。
問:爲什麼要開辦高中“宏志班”?
答:在中西部貧困地區,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初中生,因家境貧困,無力進入高中階段繼續學習。應廣大羣衆的要求,爲促進和帶動全社會重視教育、重視人才培養,提高貧困地區人口素質,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範圍由大學拓展到高中階段,重點支持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使他們能夠順利完成高中學業,爲進一步深造創造條件。
開辦高中“宏志班”,充分體現了中央領導對中西部地區人民羣衆的親切關懷,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基礎教育的高度重視,是黨和政府爲特困中學生排憂解難、雪中送炭的具體措施,必將對改變中西部貧困地區文化、教育基礎相對薄弱狀況起到推動作用。
問:開辦高中“宏志班”的工作將如何組織實施?
答:開辦高中“宏志班”是“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向高中階段的延伸,其實施原則、程序和辦法基本遵循“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有關規定。第一,由有辦班任務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辦會同黨委宣傳部、教育廳(教委)負責組織實施。第二,高中“宏志班”的招生範圍、錄取程序、學籍管理等,由有關省(區、市)教育廳(教委)根據“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有關要求做出具體規定。第三,確定受助學生要在學生本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採取自下而上、逐級審覈、學校參與的辦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宏志班”學生的資助條件、申報程序等事項以及受資助學生候選名單要在本地主要新聞媒體和學生所在初中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嚴防不正之風。第四,開辦“宏志班”所需經費由中央文明辦按年度做出預算,經財政部同意,分年度撥付到有關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辦,由文明辦下撥到承辦高中“宏志班”的中學。資助經費由所在中學制定使用規定並逐月發給受助學生,所在學校要定期向受資助學生及家長公佈使用情況,同時向本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資助經費要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剋扣或挪作他用。
問:高中“宏志班”受助學生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第一,須是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第二,要達到本地區當年中考錄取標準,符合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條件。第三,須是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力完成高中學業的優秀學生。
對於將來考入重點大學的“宏志班”學生,凡符合“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大學生基本條件的,在履行規定的程序後,可作爲候選資助對象予以重點考慮。
問:《關於進一步做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對受助學生進行動態管理,請介紹一下有關規定。
答:爲保證“西部開發助學工程”的順利實施,確保受助學生能夠成長爲有真才實學的現代化建設人才,我們提出對受助學生實行跟蹤培養和動態管理。
實施“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包括開辦高中“宏志班”,都是配合中央西部大開發戰略,爲國家培養合格建設者的實際步驟。各有關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廳(教委),有關高校、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要加強聯繫,密切配合,採取諸如組織開展暑期活動、參加各類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培養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他們珍惜學習機會,克服困難,發奮努力,立志報效祖國和人民的自覺性,建設家鄉,振興中華的使命感、責任感。
動態管理主要是指:①如受助學生在校期間出現嚴重違紀違規行爲,要取消資助;②受助學生在校學習兩年仍有2門(含2門)必修課不及格,應取消資助;③受助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發生變化或學生本人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資助條件,可中止資助。取消、中止資助資格的情況,要及時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取消、中止資助後所餘資助款要用於同年級同等條件的特困生。
問:去年組織受助學生開展的暑期活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將如何繼續組織這項活動?
答:組織受助大學生開展暑期活動是遵照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加強對受助學生跟蹤培養的重要措施之一。2001年暑假期間,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委託西部12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廳(教委)組織2000級受助學生開展了主題鮮明、內容充實、形式多樣的暑期活動,使受助學生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增強了投身西部開發的歷史責任感和刻苦學習、早日成才的緊迫感,受到受助學生的熱烈歡迎,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產生了較好的社會影響。今年我們還將繼續組織這項活動。第一,組織2001級受助大學生回本省(區、市)開展暑期活動。第二,2000級受助學生要利用暑假積極參加所在學校組織開展的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利用自己所學知識力所能及地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