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校畢業生在城市落戶受到的限制將逐漸放寬。日前由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對此提出了具體措施。
意見要求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省會以上城市也要根據需要,放寬高校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簡化有關手續。
意見提出,對應屆畢業生,公安部門憑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高校畢業生所持的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落戶手續;對非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意見還要求落實企業用人自主權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多招聘高校畢業生;取消對接收高校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出省(區、市)費、出系統費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政策。(記者尹鴻祝 鄒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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