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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4部委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一系列新的改革舉措。
趕在高校學生畢生前出臺“意見”,其目的顯然是因爲今年的畢業生增加了幾十萬人,就業壓力遠比去年要高。但從勞動力市場的供需現狀出發,“意見”能起到的作用恐怕主要是“心理緩衝”。因爲畢業生能否找到滿意的工作,主要還得由市場說了算。
對大學畢業生不再包分配的政策已試行了好些年,在這個過程中,“不包”的面呈逐年擴大趨勢。本次“意見”出臺前,除到軍隊服現役,畢業生都得通過雙向選擇落實單位(包括進政府機關,也得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可見,通過市場謀職業的現狀,畢業生們是認同的。
大學畢業生通過勞動力市場實現就業,不但畢業生本人不會有大的異議,就連廣大家長也是充分理解和接受的。那麼,政府該做什麼呢?除了適當輿論“引導”外,更重要的在於堅決開放戶籍限制,無條件拆除大學畢業生自主擇業、自由選擇擇業落戶地的一切政策“藩籬”。
本次“意見”與以往比較,畢業生戶口可在原地保留兩年、憑錄用書等可在省會城市落戶、取消對畢業生就業的各種收費等3條最可圈點。但筆者以爲,政策還是顯得“保守”了些。
政府鐵了心不再包分配———也無力再包分配,而畢業生及家長也認同理解政府的難處。可在這一前提下,政府在“意見”中仍然設定一些限制,從政策取向的本意看,似乎爲了維護畢業生就業的流向,但客觀上則“捆”住了一部分畢業生就業機會選擇,不利於總體就業壓力的緩解。
與“計劃”年代不同,現在讀大學,相當部分的學費是家長掏腰包。家長爲子女未來投了資,家長和畢業生希望投資有較高的收益回報。就總體而言,投資的預期回報城市高於集鎮、大城市高於中小城市,都是不爭的事實,畢業生千方百計留在大城市就業,也是“經濟人”的理性選擇。所以,政府的政策取向只有尊重和順應這種“選擇”纔是現實可行的。
站在政府的立場上,需要考慮中西部地區的人才需求,也需要顧及中小城市和中小企業的人才需求,於是希望藉助適當的政策限制來“引導”畢業生的流向。然而,實際效果卻總是難遂“政”願。相反,未能當年就業的畢業生越來越多,那些爲一時生計所迫,選擇“委曲就業”的畢業生則頻頻跳槽。這樣的結局總體上浪費社會資源,對國家、企業、畢業生都沒半點好處。
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其自身規律,大城市的發展快於周邊,機會也相對較多。大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自會向周邊、向落後地區轉移資金和項目,人才也會跟着資金、項目走。這樣一個過程,政府所需要的是耐心。政府現階段要做好兩件事,一是糾正地方藉機濫收費,二是取消一切人爲限制,包括4大直轄市對大學畢業生的就業限制。如此一來,選擇權完全放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大學生就業斷不至於成爲政府的又一塊“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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