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重慶工程礦山機械工業公司工程師李善緒在翻閱2000年第4期《宏聲新思維通訊》(以下簡稱《通訊》)時,一下驚呆了———在這期刊物上,“網絡化設計與製造開放實驗室李俊博士”的《快速原型製造技術及其應用》一文,與自己發表在1999年第3期《礦山機械》上的《快速原型製造技術及其應用》的大部分內容完全相同!
記者詳細比較了這兩篇文章。李俊博士的文章,只是在李善緒的文章中添加了約500字,刪除了原文列出的兩條參考文獻,改動了小標題格式,將某段位置提前兩段,將“進入90年代以來”改爲“上世紀末”,一處“成形”改爲“成型”,一處“我國於90年代開始R PM技術的研究”改爲“我國於80年代中期對R PM技術開展了研究”,一處“切屑加工與無屑加工”改爲“切削加工與非切削加工”,刪掉了一處“±”符號,將兩個逗號改爲句號,標題和其餘內容隻字不差,連標點符號都一模一樣。
更出人意料的是,隨着時間推移,更多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網絡化設計與製造開放實驗室李俊博士,即重慶大學機械工程學院機械基礎系副教授李俊博士。
李善緒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這一年多來的情況:
2001年6月,李善緒發現論文被剽竊後,於當月27日向重慶市版權局反映。6月29日,李俊博士給李善緒來電,稱自己是重大教師,曾給學生布置論文題目,覺得學生交上來的文章不錯,就留了下來。後來《通訊》向他約稿,他就以自己的名義將學生交來的文章給了該刊物。李博士請李善緒諒解。
在隨後的近4個月裏,李俊博士對此沒有任何表示。2001年10月17日,李善緒給《通訊》雜誌社寫信,要求李俊在刊物上公開道歉。《通訊》很快打來電話,稱“以爲你們已經‘私了’了”。
同年10月24日至今年1月11日,李俊5次到李善緒供職的公司去協商此事。李善緒要求李俊在哪裏發侵權文章,就在哪裏公開道歉,但李俊只願私下道歉。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今年1月9日,李善緒收到2001年第3期《通訊》,上有一則聲明,稱:“應重慶工程礦山機械工業公司李善緒同志的要求,經查實:《通訊》2000年第4期登的題爲《快速原型製造技術及其應用》(署名爲李俊)一文,是李俊同志指導的本科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所作,此文系該學生抄襲重慶工程礦山機械工業公司李善緒同志發表在《礦山機械》1999年第3期的同名文章。”
堅持要抄襲者公開道歉的李善緒選擇了法律手段。今年2月20日,重慶市第一中院人民法院予以立案;3月27日第一次開庭審理。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李善緒堅持李俊必須公開道歉並賠償25000元。由於雙方分歧太大,法院調解無效。據悉,法院將再度調解,若不成,則依法做出判決。
李善緒對記者說:“學富五車的博士,怎麼還抄別人的文章?現在的學者怎麼了?”
他依然要求李俊公開道歉,他說:“堂堂博士,爲人師表,剽竊別人的學術成果連承認錯誤的勇氣都沒有,何談改正錯誤?”
記者日前專程前往重慶大學採訪李俊及校方未果。但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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