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哈市某大學舉辦的“畢業生招聘大會”上,一家企業在招聘廣告上赫然標明“只招男生,女生免談”,令到場的女大學生氣憤不已。市婦聯有關人士指出:此舉明顯侵犯了婦女權益,屬違法行爲。
黑龍江大學3名應屆女畢業生對記者說:“我們班的45名女同學在找工作時無一例外地遇到過這種情況。”中文系的1名女生情況更“慘”,去年12月,她與哈市某機關簽了“畢業生就業協議”,今年3月,她突然接到該單位“考慮後不招女生”的通知,而此時已過了擇業的最佳時期。
據悉,今年4月3日,是《婦女權益保障法》頒佈10週年紀念日。《保障法》中明確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據瞭解,哈市今年畢業的女大學生中,絕大部分人遇到過這種情況。有的即使被錄用,也要簽訂“5年內不結婚”等合同。教育學家指出,這種現象不僅對人才資源的分配和流動不利,還將“抑制”社會發展。(王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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