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在滬上一些高校發現,部分租房者公然將求租廣告貼到了校園。
據瞭解,這種求租廣告在校園裏並不少見,而且想把自己的宿舍租出去的同學也不在少數。某高校大三學生小沙,因爲這學期要在外地實習,便把宿舍租了出去。她認爲,當時交了是一年的住宿費,現在有半年的時間是空着的,不如租出去,還可以挽回些經濟損失。於是,她通過校園BBS發了些招租帖子,當天便陸續接到4位應租者的電話。經過篩選,她以每月200元的價格租給了一位考研的女生。據她說,這個價格還是比較低的了,其他同學都是按每月300元租出去的。筆者在校園裏採訪了一些學生,大部分學生對此表示理解,並且很欣賞他們的經濟頭腦。但也有部分同學表示擔心,外來人員的入住,將對其他同學的日常生活和學習帶來影響,同時,他們對宿舍裏的安全問題也不大放心。
孰不知,根據學生在入住前與學校簽訂的入住協議,這種私自將宿舍出租的行爲是違反規定的。校方認爲,如果學生想將宿舍出租,必須先徵得校方書面同意。像這樣私自出租的行爲,在必要時,校方有權強行收回宿舍。(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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