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訊 日前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市教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決定從今年4月份開始,對擬舉辦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所承辦的非學歷證書考試項目培訓工作的社會力量辦學單位進行認證登記工作。審批合格的培訓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核發資格證書,市教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聯合頒發銅牌,實行掛牌服務。
從4月1日起至30日,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集中受理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的申請並進行初審;5月份考試院進行檢查並提出審覈意見;5月底至6月份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審批合格後將聯合頒發資格證書和銅牌,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保障考生應有的權益。(通訊員韓金萍 留緣 記者李豔輝 宋德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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