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徐州的假警察搶劫、詐騙大學生錢財案件,被徐州泉山警方迅速偵破,兩名犯罪嫌疑人落網歸案
冒充警察 詐騙搶劫
3月11日晚7時許,江蘇徐州師範大學校園內,一名男學生在小賣部附近自動取款機取完錢離開。這時,兩名攜帶手銬的男青年悄悄尾隨上去,行至無人處時突然上前銬住學生,並帶到學校操場“審問”:“我們是派出所來辦案的。根據羣衆舉報,你昨天參與一起打架鬥毆,當場搶走別人身上一張銀行卡。現在被搶的人就在校門口,你看怎麼辦?”這名學生聞言,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旁邊另一人又以關心的口氣說:“這件事,我們不想驚動校領導,這樣對你不好。但是,你要和警方配合,老實交代,把問題講清楚。”接着又說:“銀行卡如果不是你搶的,咱們現在就到取款機上驗證一下。”
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學生跟着他們來到自動取款機前,將卡插入,然後輸入密碼。一男青年佯裝打電話,將密碼號輸入了手機。另一人則把卡取出來放進自己口袋裏,一邊說“看來這卡不是你搶的。你千萬不要介意,我們也是例行公事”,一邊替學生打開手銬,然後從口袋裏拿出卡還給學生。其實,拿出的卡已是被調換的空卡。
兩名男青年得手後,在自動取款機上迅速將卡內1300元取走,接着“打的”逃離。當驚魂未定的學生髮現上當時,兩名犯罪嫌疑人早已無影無蹤。無奈,受害學生向校保衛處報了案。
掛牌督辦騙子落網案發後,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局長王金成帶領偵查員立刻趕到現場調查訪問,對兩名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進行了刻畫。從其作案手段和語言特點分析,警方認爲這是一起有預謀、以搶劫學生錢財爲目的詐騙案,作案者可能是慣犯。
在此之前,類似案件在徐州大專院校曾多次發生,在大學生中反響較大。徐州市公安局將它列爲二號掛牌督辦案件,要求全力以赴偵破。3月12日上午,泉山公安分局會同徐州市教育局召開全市大專院校保衛處長會議,通報案情,下發協查通報,要求保衛幹部全力協助警方偵破此案,並把會議精神迅速傳達到學生。同時,在易發案地段增強警力伏擊守候。
3月16日晚8時許,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徐州建築技術學院再次作案,受害學生及時撥打110報案。當地派出所民警和院保衛處幹部迅速趕到現場,抓獲了犯罪嫌疑人。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楊世強、王偉均系徐州市人,無業。楊世強於1999年1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一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仍不務正業。去年10月起,他夥同王偉先後竄至中國礦業大學、徐州師範大學、徐州醫學院、彭城大學等10多所大專院校,冒充警察,攜帶手銬,以辦案爲名,用恫嚇、威脅和欺騙等手段共作案26起,搶劫詐騙大學生錢財近8萬元。獲得的贓款,都被他們吃喝玩樂、賭博揮霍一空。
事後反思 以案說法
案件雖然偵破,卻留下了值得思考的問題。
犯罪分子之所以得手,反映了受害學生自我防範意識較差,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偵查權和調查權只有公安和檢察機關才擁有,但在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受害學生無人要求他們出示證件,或提出到公安機關解決問題,而是盲目地任其擺佈。同時,此案也反映出有的大專院校安全保衛措施存在漏洞,門衛值班制度管理不嚴,客觀上給犯罪分子實施作案創造了可乘之機。
爲防患於未然,徐州市公安局組織該市各大專院校以此案爲教材,讓受害學生現身說法,對廣大學生進行了一次生動的法制教育。該局經文保處的同志還深入各大專院校保衛部門,組織他們結合“3·11”案件的深刻教訓,找出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薄弱環節,從實際出發,建立和完善院校各項安全保衛制度,逐級簽訂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狀。另外,還制定了倒查制度,明確規定,今後凡因安全保衛措施不落實發生的問題,一律實行倒查,追究當事人和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劉從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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