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中小學再違規收費,就免哪個校長的職。”日前,在鄭州市教育系統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動員大會上,市教育局局長司福亭向社會公開承諾。
鄭州市教育局調研後發現,城區一些中小學亂收費的形式有三種:一是向學生收取補課費;二是向學生收取一定數量的計算機上機費;三是向學生收取取暖(空調)費。農村一些中小學亂收費的形式有四種:一是收取計算機上機費;二是收取課桌凳費;三是學雜費結算時有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如考試費等;四是通過學生代收教育附加費。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按規定項目收費,實行“治理中小學亂收費責任制”。今後對頂風違紀的中小學亂收費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今年開始,鄭州市將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收費登記制度,要求在校生填寫中小學收費明白冊時必須讓家長簽字。新生的交費要統一使用市教育局印製的“義務教育收費登記表”,收費金額由中小學校填寫,並由交費人簽字,一式三份,班主任、學校、學校主管部門或鄉(鎮)教育管理部門各保存一份,以便各方監督。學校還要通過校務公開欄公佈收費項目、標準,接受社會監督。(記者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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