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江蘇省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傳出信息,爲維護學位授予的質量和聲譽,江蘇將推行學位授予公示制度。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這一制度要求,加強對非全日制及在職兼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的依法監控工作,在學生入學、培養、畢業和學位授予等環節上加大抽檢力度,並聯合研究生所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追蹤其整個學習過程,定期向社會公佈抽檢評議結果。尤其要加強對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在職攻讀研究生學歷、學位教育的管理工作。
江蘇省提出,對非全日制及在職兼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有關部門要與其所在單位加強配合,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強考試管理,不準搞特殊化。對學習過程中不能完成規定學習任務或達不到質量要求者,不準畢業或不授學位。可以利用彈性學制,爲其達到培養規格創造條件。各培養單位要建立並實施學位授予公示爭議期制度、學術腐敗舉報制度等,嚴把研究生的學位授予質量關,堅持學位授予標準,維護單位的學位授予聲譽,堅決杜絕學位授予中的不正之風。(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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