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失足的16歲的董某沒想到他並沒有就此失去繼續求學的機會。在豐臺檢察院的幫助下,日前他與要報考的北京某戲曲學院簽訂了一份特殊的協議:如果他能順利通過考試,仍可進入戲曲學院學習。
董某原是戲曲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的預科生。今年1月22日,在該校宿舍內,他盜竊了他人價值2000元的手機。當董某的案件移交到豐臺檢察院審查起訴時,承辦人員瞭解到其平時表現良好,涉案情節較輕,確有悔罪表現;他正準備參加5月份的成人高考,報考戲曲學院的表演系。爲了給問題少年一個“出路”,使其能繼續求學,豐臺檢察院決定對董某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這樣,董某就可以安心複習準備考試了。
爲了落實監管協議,承辦人員主動來到戲曲學院,動員、說服校領導擔負起對董某的監管責任,最後終於促成了這份特殊協議的簽訂。(記者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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