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欲應聘當家教的法律系女大學生被慘忍殺害。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以聘請家教爲名,實爲滿足淫慾的孫業濤,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受害人親屬經濟損失3萬元。
遼寧農民孫業濤以名爲“張良”的假身份證和名片通過中介公司聘請家教。2001年8月9日12時許,時年22歲的北京某大學法律系女學生王某某前來應聘,她與孫業濤如約見面後,被孫業濤帶到在豐臺的租住地,商定家教的價錢和相關事宜。當王準備離開時,孫業濤拉住王欲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王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孫恐行爲敗露,即用繩索勒王的頸部致王機械性窒息死亡。次日,孫業濤將屍體部分肢解後藏匿。後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孫業濤以聘請家教爲名將女大學生騙至其租住地,欲行強姦遭到反抗後,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極大。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指出,涉世未深、打工賺錢心切的大學生家教,成爲一些犯罪分子伺機作案的對象。有關學校、社會職業中介部門對在校大學生從事家教應加以規範引導,同時大學生們求職時要增強防範意識。(高志海 記者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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