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江蘇省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傳出信息,爲維護學位授予的質量和聲譽,江蘇將推行學位授予公示制度,這在全國尚屬首次。
該省提出,對非全日制及在職兼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有關部門要與其所在單位加強配合,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加強考試管理,不準搞特殊化。對學習過程中不能完成規定學習任務或達不到質量要求者,不準畢業或不授學位。可以利用彈性學制,爲其達到培養規格創造條件。各培養單位要建立並實施學位授予公示爭議期制度、學術腐敗舉報制度等,嚴把研究生的學位授予質量關,堅持學位授予標準,維護單位的學位授予聲譽,堅決杜絕學位授予中的不正之風。(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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