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日前刊登一則新聞,湖南某高校每年對進校的新生進行大規模的摸底考試,根據考試成績和入校分數及相關記載將學生分爲優秀生、落後生和特長生。其中優秀生享有許多優越的待遇:超過錄取分數線20分的可自選專業;配備專門導師,允許其使用只對教師開放的儀器設備及圖書;爲其提供科研及管理崗位,如當學生幹事等。
這種做法,學校也是用心良苦,不乏積極作用。但筆者認爲它存在着許多不可忽視的弊端。
第一,完全以考試分數作爲劃分優秀生、落後生的標準是不可取的,這已經爲實踐所證明。在中學,教學以考試作爲基本目標,學生其他方面的能力受到抑制,以分數作爲標準還勉強說得過去。但到了大學,我們要培養的是綜合素質高的人才,考察學生要從各方面、各角度考慮;如果僅以分數做衡量標準,對學生的評價就很不全面很不客觀。現實生活中,分數不高而其他方面能力很強的學生並不少見。況且,一份試卷的科學性、考生臨場發揮情況等諸多因素,都會影響其某次考試的成績。
第二,會給學生造成心理上的負面影響。被貼上“落後生”標籤的,心理壓力非常大,而且容易導致他們產生自卑心理。而那些“優秀生”恐怕也不輕鬆,得處處小心,生怕一旦出了點小差錯,會招來別人的冷嘲熱諷。
第三,造成學生享受教育資源機會的不平等。
高等教育一個很重要方面是給學生提供公平和諧的競爭環境,因此,我希望那種簡單將學生分等並區別對待的做法早日徹底退出校園。(朱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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