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陽法院對北京化工大學女生嚴某不服該校勒令退學處分的起訴作出裁定:因不屬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範圍,所以不予受理。
嚴某稱,在今年1月18日的資產評估課程考試中,她在試卷下面放有寫着公式的紙條,被監考老師發現並予沒收。後北京化工大學認爲嚴某考試作弊,態度惡劣,同時她在去年12月有打架行爲,於是對她作出勒令退學的處分決定。嚴某對處分決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訴,但校方至今未給予任何書面答覆。法院認爲,根據《教育法》規定,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應向有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記者李峯 通訊員矯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