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校沒有及時轉交複試通知單,導致研究生錄取資格被取消。一大學生將母校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6萬多元的損失。記者日前獲悉,荊州市沙市區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將於5月20日開庭審理。
江漢石油學院的2001屆畢業生何威風說,2001年,他參加了當年的研究生考試,以339分的成績,過了武漢大學的專業複試線。武大給他寄發了成績通知單和複試通知單。
他說,在考試前,按照石油學院對應屆畢業生報考研究生的要求,填的地址都是該校某系。而當通知單寄到學校後,學校沒有及時轉交給他,延誤了46天,導致他錯過了武大研究生院的複試機會,研究生錄取資格被取消。他認爲學校的行爲對他的一生造成了重大影響。
今年,他又考過了武大研究生的專業複試線,參加了複試並等待結果。在此期間,他將江漢石油學院告上法庭。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江漢石油學院院辦負責人楊顯貴說,5月20日,他們將前往應訴。但他沒有談造成此事的原因。他說,學生告母校,某種程度上說並非壞事,學校將認真對待。(記者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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