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今天財政部和教育部在京宣佈:今年起我國將設立國家獎學金,每年在全國範圍內定額發放給45000名在校大學生,總規模爲每年兩億元。同時,今後凡是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在校大學生,其所在學校還將減免其當年的學費。今年國家獎學金的首次評選將從9月1日起開始。
國家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對經濟困難大學生提供的無償資助。其資助對象爲全國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包括當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專科生。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大學生守則和規章制度,生活簡樸;身體健康;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或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優秀;家庭經濟困難。
國家獎學金每年將定額在全國範圍內發放給45000名大學生,其中10000名特別優秀的學生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學生每人每年4000元。凡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其所在學校均減免其當年的學費。符合條件的普通高校學生可以向個人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可按年連續申請;財政部確定的國家獎學金推薦名額,將適當對重點高校和師範、農林、民族、體育、航海、水利、地質、礦產、石油等專業的學生佔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傾斜。
在設立國家獎學金的同時,《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還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由本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設立本地區的政府獎學金。具體資助人數和實施細則,由各地方自定。
據統計,全國各類高校在校生截至去年年底已經達到1300多萬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758萬多人,目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人數約佔20%,其中特別困難的達到10%。爲了解決經濟困難大學生的難題,我國已經建立起以獎學金、勤工助學、特別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和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在內的學生貸款爲主體的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記者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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