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招生考試仲裁機構 天津市2002年高考改革措施中,突出的一項是改革了考生志願填報辦法,增加錄取批次,增加院校志願所數,本科志願可填報20多個,使考生有了更多選擇機會。這是記者在近日召開的天津市招生會議上獲悉的。
據瞭解,近年來,民辦高校及一些高校的民辦二級學院發展迅速。爲有利於院校選材,便於考生報考,天津今年將增加一個錄取批次。由從前的提前、重點、一般本科、高職高專四個批次調整爲提前、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五個批次。二級學院、民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安排在本科三批錄取批次,在高職高專批次前招生。
今年天津的高考將改革“服分志願”填報辦法,更充分反映考生志願。爲此,將增加院校志願所數,使考生能充分表達選擇志願的意向,使高校錄取的新生基本上都是有志願的考生,以減少考生流失。具體辦法爲:一,提前批次院校由以前的本科、專科院校各1所分別增加爲兩所。二,本科一批(重點院校)的順序院校志願由以往的5個增加爲6個,每個院校的專業志願由原來的4個增加至5個,另設20個無順序要求的院校選擇志願。三,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除原有的5個順序院校志願外,增加20個無順序要求的院校志願。四,新增的本科三批爲5個院校志願。以往本科以上院校考生只需填報1張志願卡,由於今年增加了院校志願所數,本科二批以上院校考生需填報兩張志願卡。
另外,爲穩妥地推進依法治招的進程,天津市將建立招生考試仲裁機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考生和招生院校、考生與招生機構之間的糾紛,維護高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解決招生中存在的爭議問題。仲裁機構將聘請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專家、學者和律師擔任專職、兼職仲裁員,按照仲裁程序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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