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司法考試一結束,我們學校法學院就基本上放了假,專業課老師大部分被抽去閱卷。原定放10天左右的假,後來卻放到4月21日。據說由於人手不夠,進度太慢,到最後連大四少數保研的同學都被叫去閱卷。兩週多的時間,我們被莫名其妙地忘記,後來也沒有補課的安排。
這種情形,說明司法行政部門並沒有就司法考試閱卷作出合理安排,顯得倉促無序,而我們學生的正當權益或許就更不被放在眼裏了。據說我們學校是全國司法考試閱卷點之一,空學生的課是“不可避免的犧牲”。老師們得到了一個賺外快的機會,卻要由我們學生承擔司法考試改革的成本。
今年的司法考試是第一次,參加的人也特別多,這種情況我們學生可以理解。但是學校或者司法行政部門似乎並沒有覺得這種放假閱卷的方式有什麼不妥,更沒有就此向學生作一個交代。權且不說我們每年交的3400元的學費和我們與學校之間事實上的教育服務關係,我們想問的是,是否可以有更好的閱卷機制,或者確定更合理的考試時間,以避免司法考試對正常教學秩序的不正常影響?
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在進行下次司法考試閱卷安排乃至考試時間安排時,能考慮到我們爲這次司法考試閱卷工作順利完成作出的犧牲,並盡力避免給我們帶來這種不公平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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